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高层次人才层次调整为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四类,可通过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或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 A+类人才可获最高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领取1000万元;也可直接选择1000万元购房补贴,分十年发放。已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2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A、B、C类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补贴周期最长5年。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购人才住房面积分别提高至最高15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对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做出规定。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详见《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