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端养老概念进行设定。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在岛外选址五个地块用于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宗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左右,土地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高端养老服务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单个项目养老服务床位不少于800张,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养老产业项目准入资格,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查,并出具《符合产业项目准入审查确认书》。审批登记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和养老设施投资实力,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和分割出租,不得“以租代售”,不得改变养老服务性质及服务设施用途。
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到岛外举办代表国内外领先医疗技术水平的高端医疗机构。申办者投资规模必须按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达到相应标准。社会资本办医建设用地按医疗卫生用地管理,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按市场规则采用招拍挂等方式供应土地,取得用地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申办者应同时提供包含:办医条件、退出机制等内容组成的书面承诺,并签订监管协议。
保障性商品房购买对象为本市无住房家庭,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或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或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可面向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可以适当上调。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原则上优惠55%。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程序包括意向登记、摇号、申请受理、审核公示、选房配售等。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按差价的一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等。
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打造综合型养老社区、医养结合型护养中心,发展健康养老、生态养老、旅居养老等养老模式,满足有经济能力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发展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产业,高端养老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每年力争推出2-3块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项目模式参与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建设。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监管。开展医养结合工程、精神关爱工程、智慧养老工程、养老产业培育工程等。
人才新政45条,从各项补贴到人才的市场认定机制、职称自主评审、高层次人才保健待遇等等,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猎头机构办公用房补贴最高300万元;“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按业务收入的1%奖励;顶尖人才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落户创业团队,项目资助1000万元至1亿元;高位嫁接引进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工作补助最高600万元;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和拔尖人才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外省籍优秀应届师范生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新引进硕士3万元/人、博士5万元/人生活补贴;建设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最高补助50万元;新评定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每人奖励30万元、10万元;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最高补助4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年研发补助最高25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200万元;高端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最高1500万元贷款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