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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聘英才 助力产业链招商】一文速览厦门文旅产业情况

内容来源:综合投资厦门、厦门市文旅局 时间:2021-07-27

文化创意产业链和旅游会展产业链是厦门市12条主要产业链中超千亿的产业链之二。厦门文化产业正构建以影视产业为引领、网络视听产业为核心、文化旅游为载体的大文化发展格局。厦门旅游业多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是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位居全国旅游第一方阵。

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蕴藏着巨大发展动能,厦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优势明显,投资厦门文化旅游会展产业正当其时。

针对这一产业方向

市投促中心招一人

为了助力厦门文旅产业精准招商专业化招商,厦门市投资促进中心(简称市投促中心)首批公开招聘招商人才中就包括文旅方向招商专员1名

文旅方向招商专员1名

文旅方向细分领域:文化产业、旅游产业。

任职条件:

(1)具有文旅方向领域专业知识和2年以上相关产业从业经验或者2年以上大型企业、行政机关、知名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产业工作经历;

(2)具备国际化视野与格局,能够协助单位综合管理,善于分析研判各类招商信息,熟悉商务礼仪,具备项目谈判能力和推动能力;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招商引资经验,特别在引进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双千亿产业,厦门打造文旅高地

旅游业是厦门的优势产业之一。近年来,厦门围绕高品位打造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城市战略目标,部署实施旅游业“双千亿”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厦门“海峡旅游、商展旅游、休闲旅游、滨海旅游和闽南文化旅游”等五大品牌,旅游业基础和发展竞争力显著提升,先后荣获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等称号。

文化产业是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之一,近年来,厦门着力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一条以“突出影视产业为引领,带动时尚、艺术、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文化产业新生态链正逐渐形成。

一、产业状况

1.厦门旅游业优势明显

首先是产业基础明先拓展。全市各类旅游景点100多个,全市星级饭店53家,全市旅行社438家;其次是发展趋势向好优化。厦门旅游产业已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品质型转变;再次产业特色更加凸显。厦门港稳居中国邮轮港口第一集团,游艇帆船休闲体验项目成为人气产品,鹭江夜游、海上观光游产品推陈出新,研学旅游、乡村旅游、文创旅游、影视旅游以及夜间旅游广受欢迎;最后是旅游营销成效明显。围绕“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打响“海上花园﹒诗意厦门”城市名片,开展“厦门四季生活之旅”主题推广活动。

2017年厦门旅游产业规模已突破千亿,2019年旅游总收入达1656亿元,年均增长14%。2020年在面对疫情冲击下,厦门旅游总收入依然突破千亿。代表企业包括建发旅游集团、厦门旅游集团、建发国旅集团、佰翔酒店集团、星旅远洋国际邮轮公司、华强方特(厦门)文化科技公司、华夏文化旅游集团(厦门)公司等。

目前,厦门旅游业在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全域旅游上、跨岛旅游业发展上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

2.厦门文化业发展势头强劲

厦门影视产业、智能视听、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创意设计等核心内容产业发展迅猛,高端艺术品聚集发展,获批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级智能视听产业基地。随着“金鸡奖”长期落户厦门,厦门正进一步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打造新时代中国电影新高地。除了每年都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到厦门取景拍摄,中影集团、正午阳光、华策、恒业等一批头部影视企业和明星工作室也纷纷入驻厦门。作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厦门的文创产业园区近年也呈现“遍地开花”的态势,吸引了一大批的文创企业纷纷入驻厦门。

2020 年厦门文化创意产业实现营收1450 亿元。代表性企业包括吉比特、十点读书、多想互动、西瓜视频、倍视、博乐德等。

二、发展方向

1.在旅游业上,高品位打造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城市,大力拓展全域旅游内涵,实现产业全域覆盖、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品牌全域整合、市场全域营销,推动旅游产业高端化精品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旅游收入超过3700亿元,年均增幅15%;到203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0亿元。

在旅游住宿方面,考虑引进国际国内高端住宿品牌,精品主题酒店、精品民宿、米其林餐厅。在旅游游览这块,考虑引进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主题公园;创建五缘湾、环东海域旅游度假区;推动“+旅游”产业延伸;开发海上亲水体验项目、邮轮度假、生态休闲项目以及研学基地;促进科技赋能旅游新场景。在旅游娱乐这块,致力打造特色文艺演出和节庆活动;培育“夜娱、夜秀”等夜间旅游品牌。在旅游商品购物这块,打造购物“时尚夜市”;打造厦门特色伴手礼,打造非遗旅游商品;提升老字号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附加值;建设邮轮免税综合体。在旅游综合服务上,吸引大型旅游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厦门;扶持“三高”旅游企业;打造国际化营销体系,开展全球营销;构建智慧旅游综合性平台;引进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设立旅游产业基金。

2.在文化产业上,2019年11月召开的厦门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大会提出:未来三年,厦门文化产业将继续推动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门类实现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突出以影视产业为引领,带动时尚、艺术、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形成新的城市文化生态。

在影视产业上,发展重点包括影视作品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放映以及影视金融、影视会展等综合服务;在智能视听上,发展重点包括智能视听内容制作、技术服务、平台运营、教育培训、终端制造等服务;在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上,发展重点包括数字内容创意生产、集成传输和新媒体;在创意设计上,发展重点包括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其它专业设计;在高端艺术品上,发展重点包括艺术品创作、艺术品交易和艺术品综合服务;在文化娱乐休闲上,发展重点包括演艺娱乐节目研发、表演和综合服务。

三、载体布局

1.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

位于厦门本岛东部,规划面积2290公顷,产业用地面积636公顷。以金融业、总部经济为核心功能的金融商务聚集区,配套商业、文化旅游、商务办公服务等。

2.集美新城片区:

位于集美区核心区域,规划面积7768公顷,产业用地面积2066公顷。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与旅游、软件信息、机械装备制造、商务商贸等。

3.马銮湾新城片区:

位于厦门市西北部,横跨集美、海沧两区。规划面积4524公顷,产业用地面积969公顷。以生命健康、现代物流、商贸文化旅游三大重点为引领,布局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康体养生、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产业领域。

4.环东海域新城片区:

环东海域新城南起集美区乐海路,北至同安区西柯镇,东达翔安区东坑湾,涉及岛外3个行政区,规划面积10844公顷,产业用地面积2223公顷。重点发展新经济、旅游度假、高端商务、光电信息制造等。

5.体育会展新城片区:

位于翔安区海滨,规划面积656公顷,产业用地面积198公顷。重点发展会展产业、体育产业、文化旅游,综合发展会议展览、会展旅游、体育经济与媒体产业、体育产品设计、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健康、文化演艺等。

6.翔安新机场片区:

位于翔安区大嶝街道大嶝岛东南端,规划面积5104公顷,产业用地面积2719公顷。围绕翔安国际机场建设,重点发展空港核心产业、临空高技术产业、临空现代服务业。

7.厦门影视拍摄基地:

建设满足集影视前期拍摄、配套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专业影视拍摄基地,并通过资源整合、社会资本引入和影视企业进驻,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厦门市影视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助推厦门影视产业跨越发展。

8.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

核心区位于厦门软件园二期视听产业片区,拓展区位于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基地将通过聚焦 " 科技 + 文化 " 创新基石的双向驱动,推动智能视听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政产研学用一体的国家级网络视听运营服务和招商引资平台。

另外,集美集影视产业园、海丝艺术品中心、海峡建筑设计文创园、龙山文创园、湖里创意产业园、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等也是重要的文创产业载体。

四、相关产业政策

1.《厦门市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意见》(厦府办〔2019〕101号)

龙头企业奖励:首次进入全省十佳旅游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国家5A、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5A、4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

拓展国际旅游市场奖补:对境外旅行商、媒体记者和航空公司代表来厦踩线采风,按照客源市场和住宿天数给予每人次补助1000元至3000元不等,最高不超过8万元经费补助;对旅游企业在境外自行举办旅游宣传推介会,根据举办地及参会嘉宾人数,给予2万至8万不等补助;对新开国际定期空中客运航线每航次给予4万至60万元不等奖励,对新开国际包机航线每航次给予2万至5万元不等奖励;对旅行社接待境外过夜游客乘坐国际航线来厦给予每人次50元至100元不等奖励等。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9〕101号)

2.《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厦文旅〔2019〕199号)

繁荣商业演出奖补:在非专业演出场馆举办单场售票3000人以上至1万人的商业演唱会、音乐会,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1.8%奖励;1万人以上的商业演唱会、音乐会,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2.4%奖励。

在本市500座以上专业剧场举办的商业演出,经营项目单一,同一审批件演出10场以下的,给予每场1万元至2万元不等奖励;经营项目多元,在同一专业剧院、同一审批件演出10场以上的驻场演出,每年演出在365场次以上,按照主营收入不同实行级差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2019〕199 号)

3.《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厦文旅〔2019〕202号)

旅游高层次人才奖补:入选领军人才的,担任企业副职可申请3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企业正职可申请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入选高级人才的,到岗6个月经确认可申请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共厦门市委组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2019〕202号)

4.《厦门市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厦府办〔2019〕24号)

投资乡村旅游服务业项目补助:对符合用地政策且新投、增投单个项目建设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为3年,贴息补助金额为项目贴息期内所付利息的60%。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24号)

5.《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厦府〔2018〕91号)

着眼于厦门文化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突出厦门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影视产业方面扶持内容,扶持力度大。例如,鼓励引进和培育优质、高成长性的影视企业,境内外影视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2年100%、后3年50%的奖励;针对电影公映或在央视、省级电视频道及网络平台播出的优秀影视作品给予奖励,电影公映票房达3亿元以上的作品最高可奖励300万元。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府〔2018〕91号)

6.《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厦府〔2019〕237号)

这一规划提出要打造全国一流的影视拍摄基地、全国领先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全国前沿的影视产品交易平台、两岸影视产业合作交流试验区、国际知名的影视节展中心,力争到2025年,将厦门打造成新时代中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城市。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的通知(厦府〔2019〕237号)

7.《厦门市进一步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2019〕240号)

厦门市首个影视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共十五条。其中第三条“鼓励影视企业落户厦门”,希望通过真金白银的扶持让厦门影视产业的数量多起来,尤其是吸引知名的央企、民企、影视工作室,量与质并重,做大厦门影视企业主体。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2年100%,后3年80%的奖励。还对扣除各项奖励后对年度地方财政贡献首次达100万、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影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9〕240号)

8.《厦门市促进智能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文旅规〔2020〕2号)

从吸引新企业入驻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拓展区,支持基地拓展区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鼓励产业核心环节的内容创作和传播等方面支持智能视听产业发展。其中,为吸引新企业入驻基地拓展区,《若干措施》规定,在基地拓展区新设立的智能视听法人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最高可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到资奖励,三年内每年最高 30 万元的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智能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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