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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的通知(厦府〔2019〕23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的通知

(厦府〔2019〕2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厦门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 年—2025 年)

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是文化价值传播的重要渠道。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金鸡奖年份)长期落户厦门,并获得未来五届十年的举办权,为我市影视产业升级发展带来新的契机。面对新时代下国家对电影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紧抓机遇,“以节促产”推动影视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明确厦门影视产业发展理念、定位和方向,确定发展重点和目标,优化空间布局,创新政策举措,特提出我市影视产业发展规划,以推动我市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发展优势

㈠高素质之城

厦门是一座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近年来以“双千亿”工作为抓手,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为影视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 4791.4 亿元,财政总收入达 1283.3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 0.5∶41.3∶58.2,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打造 12 条千亿产业链,其中软件信息、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 8 条产业链达到千亿级,获评全国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中国软件特色名城”等称号。政府管理规范高效,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 36 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营商环境经国家发改委评定居全国试点城市第 2 位,政府透明度指数位列全国第一。

㈡高颜值之城

厦门是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城市气候四季如春, 岛、礁、岩互相映衬,西洋建筑与闽南民居交相辉映,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四季有花、处处有景,生态环境优良,被誉为“天然摄影棚”,近年来每年有近百部影视剧来厦取景。长期以来,厦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效显著,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厦门蓝”成为亮丽的城市名片,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市、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等荣誉称号。

㈢国际化之城

厦门是一座国际化的开放之城,经济外向度高,外贸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城市第 5 位,有利于快速集聚全球影视产业资源,促进影视产业“走出去”“引进来”。从国家层面看, 厦门地处祖国的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面对宝岛台湾和东南亚大华语区,与海外华人圈有着天然密切的联系,具有链接台港澳的区位优势;从全球层面看,厦门地处环太平洋西岸中心点,在地理位置上与美国洛杉矶、法国戛纳、韩国釜山等国际知名影城相似,具备东西交汇、南北贯通的区位优势,是“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国际地位。

㈣现代化之城

厦门是一座现代化的时尚之城,所特有的闽台文化、侨乡文化、海洋文化与西方文化相互交融,文化包容性强,对时尚性、创新性的外来文化接受度高,为影视产业发展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人文资源丰富,“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被列入 世界遗产名录,南音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甲戏、歌仔戏、漆线雕等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城市信息化水平高,品牌展会多样,进入世界会展城市 50 强。每年定期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旅游博览会、国际动漫节、国际时尚周、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等重大节庆活动,成功举办海峡影视季、金砖国家电影展、2018 中国影视基地峰会、2018 中国(集美)影视 IP 创投大会、CIMIX 中国国际影视文化投资论坛等一系列影视活动。

二、发展目标

利用厦门优越的自然、地理、人文要素以及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全域影城”为方向,以重大影视项目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聚集国内国际资源为重点,吸引汇聚一批影视专业人才和领军人才,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网剧等影视作品,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影视科技企业,塑造一批国内一流并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影视节展品牌。力争到2025 年, 将厦门打造为新时代中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城市。

㈠全国一流的影视拍摄基地

以厦门全域的自然、人文景观作为影视外景拍摄地,立足于本地特色和区位优势,打造无季差、全天候的海滨都市、时尚等现代剧拍摄基地。以影视工业化生产为目标,引进全球顶尖视觉预览、特效制作企业,推进影视制作标准化、流程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提升影视产业效率和品质。

㈡全国领先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把握全球影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培育原创网络视听内容,搭建网络视听产品展示交流平台,建设全国领先的网络视听产品孵化、渠道分发、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影视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㈢全国前沿的影视产品交易平台

大力打造影视产品交易平台,通过建立规范、规模、开放的交易市场,有效对接影视产业中创作、融资、放映及后产品开发等各环节,优化影视产业要素资源配置,加快影视项目孵化及产业化过程,带动影视产业价值链的建立和完善。

㈣两岸影视产业合作交流试验区

放大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效应,积极争取两岸产业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引入台湾影视人才、技术、创意、管理等资源,打造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地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影视产业合作交流试验区。

㈤国际知名的影视节展中心

着眼于提升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品牌影响力,培植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影视节展品牌,力争成为上海、香港、台北两岸三地三大知名电影节的主要分会场,快速集聚各类影视产业资源,构建全球知名的影视节展中心,塑造城市国际化新名片。

三、重点任务

㈠拓展产业链条

围绕影视拍摄,不断向两端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影视剧本创作、后期制作、衍生品开发等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价值空间。

剧本创作。支持原创、鼓励创新,着力创作生产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精品剧本。实施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化方式,每年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点现实题材,面向全国乃至全球征集优秀影视创作题材和剧本。搭建剧本交流推介平台,建立签约编剧储备库,加大优秀剧本创作和储备力度。建设影视剧本IP孵化生产基地。

影视拍摄。外景拍摄。梳理现有的特色古厝、民居、旧村、旧街、庙堂、宗祠、海岛及其他闲置空间,实行保护性开发,打造影视外景基地。充分挖掘场景资源,依托鼓浪屿等现有景观基础开发、改造适合外景拍摄的场景。内景拍摄。对标国际一流标准,高标准规划建设专业摄影棚区,包括标准摄影棚、水下摄影棚、高科技数字摄影棚、置景车间等, 同时涵盖道具间、演员公寓等综合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后期制作。采用专业化团队,通过标准化流程,实现规模化产出,打造全流程的影视工业支撑体系,实现影视生产从手工作坊向影视大工厂的演进。引导和发展一批特效设计、动画制作、配光校色、音效合成、混录、配音、剪辑、后期合成、软件研发等企业,引进国际一流的数字化影视制作设备,力争成为国内知名的影视后期制作基地。

衍生品开发。培育发展影视衍生商业,鼓励开发影视音乐、图书、生活日用品、游戏等衍生产品和服务,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发新型的影视互动娱乐产品,拓展影视文化消费空间。以版权开发和泛娱乐的衍生产品孵化、开发和生产为核心,打造 IP 研发和衍生设计产业链,提高影视产业衍生效益。

㈡驱动产业融合

大力推动影视产业与数字经济、旅游会展、时尚设计、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融合发展,不断衍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影视+”助推厦门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千亿产业链建设。

影视+高科技:依托厦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优势, 加快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支持企业利用 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改造提升影视文化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动电影预览、虚拟制片、后期特效制作、虚拟现实(VR)展映等影视科技创新应用,努力建设与全球影视制作技术发展水平同步的区域性影视制作科技中心。

加快发展网络影视,依托中国短视频产业基地,打造全国短视频中心。定期举办网络视听创新大赛、微电影展等活动,推出适合互联网、手机等传播的影视佳作。借助 5G 通信、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通信渠道,加大影视产品推广力度。通过项目众筹、大数据运用、互联网营销等新手段, 实现影视企业创新发展。

影视+金融:发挥厦门金融服务产业既有优势,推动影视资源与资本市场对接,推动成立市级影视产业引导基金, 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类企业投向影视产业。探索开展影视产品版权、电影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融资,鼓励开发影视金融衍生品等,通过结构性金融手段助力影视产业融资。

影视+旅游:以影视为表,旅游为里,文化为魂,开发影视旅游产品,打造全域影视拍摄、生态度假、观光旅游、时尚休闲等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推动旅游为影视增值赋能。借助金鸡百花电影节的成功举办,创造性地使用城市的空间,开发海上明星大道、海滩电影展映、海滨电影人影迷见面会等活动。开发小型影视主题乐园、虚拟人剧场、超级体育电竞中心等项目,整合影视产业上下游资源。依托翔安“一场两馆、新会展中心”建设,筹划全国性或国际性电影博览交易会、影视展等。将影视产业的时尚元素导入厦门国际时尚周等活动,促进影视与艺术、时尚融合发展,营造新的文化产业生态圈。

㈢明晰产业布局

坚持核心引领、适度集聚、多点突破、各区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形成“一核、多基地、全域影城”产业布局。

“一核”:以岛内两区为核心,以总部运营、版权交易和宣传发行引领厦门影视产业发展。

“多基地”:以集美区为基础,依托影视产业园区、包印厂摄影棚和软件园三期,适度集聚形成公共服务基地、内景摄影基地和后期制作基地。

“全域影城”:在厦门全域范围内,以自然、人文景观优势打造“厦门影视拍摄地”,同时各区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差异化发展影视产业,优化全市影视发展环境。

远期不断扩大厦门影视产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形成环厦门湾布局,并延伸拓展到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逐步形成闽西南五地市影视协作区,将五地市的红色文化、世界文化遗产、山水文化、海洋文化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厦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思明区: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沿环岛路向两端延伸,在鼓浪屿、曾厝垵渔村、沙波尾、软件园一期和二期、观音山金融商务集聚区规划建设特殊场景拍摄基地、高科技后期制作基地以及影院、剧院等影视产业综合服务配套,打造环岛路影视产业带。同时结合红色元素,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等,打造形成节展庆典、影视街区、影视拍摄互动连片的产业态势。

湖里区:以火炬高新区为核心,依托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区、中国短视频产业基地,通过集聚影视金融、创新企业孵化、短视频生产、影视培训等核心板块,形成新兴影视产业孵化地。依托旧厂房、旧城旧村改造,发展影视艺术展览、影视体验式旅游、影视社区等,形成影视产业与艺术、设计、文化旅游和城市更新良性互动的局面。

集美区:以集美集影视总部园区为核心,构建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延伸杏林包印厂作为基础配套摄影棚区,深化集美学村、集美新城、园博苑、杏林湾、大明广场、白虎岩等重要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建设,软件园三期作为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引进全球顶尖视效预览及特效后制团队;重点开发园博苑影视旅游衍生品集散功能,同步开发连接山、湖、海,影视前后期于一体的影视旅游经典路线。

海沧区:以台商投资区为核心,发挥海沧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区优势,打造“两岸三地”影视产业合作实验区。利用天竺山、海沧湾等“山、海、湖、岛、城”相融一体的独特景观和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丰富影视产业资源。围绕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结合古民居、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布局新兴演艺综合体,打造影视文娱基地。

同安区:以华强方特文化产业园为重点,打造原创影视、动漫制作基地。结合闽南宗教文化旅游区建设,提升同安影视城内涵,延伸周边地块,引进国内外影视IP,打造特色影视拍摄基地。挖掘历史文化题材,塑造一批“影视+旅游”的特色街区。

翔安区:以新会展片区及两岸合作示范区为核心,完善机场、酒店、餐饮等配套服务,打造厦门未来的国际影视展映中心,承载举办国内外影视大型节展、博览会、产业交易会等职能。

专栏:厦门市各区影视产业差异化发展

㈣扩大开放合作

借助厦门作为国家“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和对台前沿平 台的特殊地理区位优势,整合港澳地区与海峡两岸的丰富影视资源,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以及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的影视产业合作。在此基础上,促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 地区的影视产业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两岸和平发展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加强两岸影视产业交流合作,抓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机遇,结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实施,推进影视演艺领域扩大开放,鼓励台湾企业在厦门从事影视产业,支持台湾演艺人员在厦门创业和创作。

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为契机,发挥厦门自贸片区“保税+”、“金融+”优势,探索建设影视文化产品保税仓,面向全球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制作团队,逐步开展高端影视设备保税融资租赁服务。

㈤加强人才引育

大力实施影视人才培养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熟悉国际前沿技术和经营理念的影视产业领军人才,在影视策划、创意、制作、发行、经营等方面培育一批业内领军人才。加快推动厦门高校成立影视相关学院及科研机构,支持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导入先进的国内外科教资源,培育影视产业精专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影视职业教学培训资源和师资力量,支持厦门职业院校开设影视相关专业,培养美术、摄影、录音、服装、化妆、道具等影视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实施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影视基础性人才认定机制,制定更灵活、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激励政策。

鼓励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的影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高校、行业机构和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和多类型的产学合作,鼓励影视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影视培训基地,促进产学对接,面向市场开展“教学+项目+实训”的影 视人才培养。

四、保障措施

㈠做实政策配套

加强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集成,综合施策,精准扶持。加大影视企业落户厦门、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动画影视作品放映播出、电影发行、影视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影视展会和举办大型影视活动的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影视服务出口。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改建摄影棚和后期制作基地,支持影视企业在厦来厦拍摄。支持影视企业融资,鼓励股权机构加大对影视企业的投资。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影视行业不同细分领域和影视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通过融资和租赁等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全链条、个性化金融政策服务。

㈡做优服务保障

组建高水平服务团队和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拍摄服务、配套服务、演员中介、设备租赁、宣传推广等“一站式”优质 服务,吸引影视项目公司进驻拍摄、制作。完善各项服务内容和措施,编制服务目录,规范管理服务项目。提升厦门影视产业服务中心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影视协拍管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为影视外景拍摄涉及到的公共资源使用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各部门审批方式和流程,提高效率。

㈢做大聚集发展

大力开展影视产业招商,制定行业招商路线图,加强项目策划,着力引进行业内具有领先性、平台性、标杆性的项目或企业,促成国内外的著名制片、发行、放映机构来厦设立营运机构,支持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影视专业人才在厦门市设立影视企业或工作室。

实施中小微影视企业孵化计划,发展壮大本土成长型影视企业,培育市场主体。做强做大国有影视企业,形成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对整个行业上下游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大型影视骨干企业。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完善基础平台,打造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影视产业集聚区。

㈣做响厦门品牌

规范市场秩序,增强文化担当,优化生态环境,通过打造“一场电影盛会、一个电影论坛、一个交易市场、一个文旅项目、一个制作基地、一个培训中心、一支影视基金”,塑造一批国内外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影视文化企业品牌。成立厦门影视集团,组织开展作品创作及拍摄、产业投融资及股权交易等,充分发挥骨干引导作用,带动厦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手段,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厦门影视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