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事项包括: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年度运营工作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基地平台最高奖励30万元;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业化服务费用按50%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获评“小微企业优秀服务金融机构”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市财政承担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本金损失的40%;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最高享受50%的贷款贴息补助,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最高享受60%的贷款贴息补助,对科技担保贷款按企业实缴利息的20%予以补贴,对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按企业实缴利息的30%予以补贴;支持直接融资,企业上市融资最高获300万元奖励;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对我市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分别按股权投资额的0.5%、1%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获批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5000万元资金扶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并交易的奖励30万元,进入创新层挂牌并交易的奖励50万元,在厦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交易的奖励30万元;参加年度计划展会,按展位费80%的比例予以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