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高层次人才层次调整为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四类,可通过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或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 A+类人才可获最高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领取1000万元;也可直接选择1000万元购房补贴,分十年发放。已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2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A、B、C类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补贴周期最长5年。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购人才住房面积分别提高至最高15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对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做出规定。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详见《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19年版)》。
保障性商品房购买对象为本市无住房家庭,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或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或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可面向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可以适当上调。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原则上优惠55%。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程序包括意向登记、摇号、申请受理、审核公示、选房配售等。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按差价的一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