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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始申报 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厦门发改委 时间:2024-03-12

  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福建省2024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始申报,今年将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今年,相关单位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聚焦高端芯片技术、海上风电整机及零部件、汽车换电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布局的,将在同等条件下得到优先支持。

  据悉,工程研究中心是福建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入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项目,可申请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扶持,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原则上每两年集中评价一次。

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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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

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4〕79号),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工作。请通知意向申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4月2日前将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高技术处。我委汇总评估后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斌楠    电话:2893352

  邮  箱:fggjc@xm.gov.cn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楼420室

  附件: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4〕79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及申报相关附件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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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