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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园一期

时间:2023-12-15

一、园区简介

厦门软件园一期位于环岛路北侧,依山傍海,毗邻厦门大学,向西接驳鹭江道金融中心,向东衔接软件园二期、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园区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是厦门软件产业的发源地与孵化基地。园区配套共享会议室,476间人才公寓、2161个车位、美食餐饮、运动健身馆等精品商铺30余家,尽享“吃住行一体化”创新社区并融合前沿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一码”畅行园区;“一键”预定智能会议室、预约VIP车位、停车诱导、错峰用餐等园区服务;智能环境监测调节,实时打造舒适健康办公环境。

厦门软件园一期已获评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连续九年)、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国领军智慧园区等荣誉,有效助力厦门软件特色名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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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基础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厦门市重点发展的千亿产业链之一,厦门软件园是厦门市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核心载体,软件园一期是厦门软件产业的发源地与孵化基地。目前存续企业超2000家,代表企业有华为鸿蒙、腾讯优图、抖音集团、艺点意创、多多云、美图、恒业影业、算能科技、赛意研究院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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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商方向

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的元宇宙、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金融、数字文创等新兴企业的总部。

招商负责人:谢宇辰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2519811/15959208915

厦门火炬高新区部分支持政策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高管规〔2022〕2号)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企业

购买创新服务:给予企业购买创新服务事项应付金额最高40%的支持。

火炬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国高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规上国高企业:给予最高35万元奖励。

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火炬创新研究院:给予最高750万元补贴。

企业各类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开展科技攻关: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申报专利奖: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累计额度最高20万元。

(二)建设高水平孵化载体建设

各类孵化载体: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台湾创客项目或金砖国家创客项目: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20万元奖励。

奖励培育成果:给予单项10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扩大技术改造:在下一年度可按照市、区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年度设备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足。

企业增产增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小企业上规模: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四)鼓励智能制造

企业智能化改造: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企业无尘车间建造: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智能制造服务商集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智能制造示范工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五)鼓励产融结合

金融机构集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火炬增信贷金融业务: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3000万元。

(六)支持企业引才育才

企业引进硕博士毕业生:按其获得的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给予1 :1一次性配套补贴。

企业开展校园招聘:不超过2人的每人50%的差旅费补贴。

企业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践:给予学生交通补贴和实习实践补贴。

企业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给予最高10000元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高管规〔2022〕3号)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应用示范奖励:对入选各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高质量发展奖励:对应榜单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首次获批省级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

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实际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

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1%营业收入奖励或制作费奖励,当年奖励上限200万元。

鼓励参与采购项目:对参与“政府项目采购”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年度奖励金额。

股权转让奖励:对投资数字经济的企业或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净收益给予最高1.2%的奖励。

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鼓励企业扩大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并给予一定奖励。

打造数字服务出口支撑平台:通过火炬创新券服务给予支持。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高管规〔2022〕7号)

支持企业实施技改项目:对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市、区两级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完成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总额的15%予以补足。

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企业每年补贴额度最高300万元。加强生产经营空间载体保障:岛内新增用房按照15元/平米/月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岛外新增用房面积按照10元/平米/月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米。补助期限2年。

加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按市场价的5折享受不超过5套的优惠房源,优惠期限3年。

助力缓解融资难题:分阶段给予总额500万元的支持。

鼓励企业引领示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