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3〕5号)、《关于升级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商贸核心企业”
根据《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厦商务规〔2023〕2号)相关程序及要求,我局已于7月24日公布了一批白名单。为方便各单位使用,现从中筛选出商贸核心企业657家(详见附件1)予以再次公布。请未入选的商贸企业持续关注后续申报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名单动态更新,并视情况分批公布。
二、关于“向商贸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交易金额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
企业无需申报,通过相应流程确定后将分批次公布,滚动纳入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
三、关于“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厦限上批零业销售主体”
由企业自主申报,请根据《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厦门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参与我市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填写申报表(附件2),将表格原件邮寄或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申报表送至我局,我局汇总后将分批次公布。
四、联系方式
(一)各区商务部门受理电话详见附件3
(二)市商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2855867
地址: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09
附件:1.商贸核心企业名单
2.供应链协作基金白名单申报表(以旧换新企业)
3.各区以旧换新受理热线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印发
附 件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