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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同发综〔2022〕19号)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加快推进同安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抢抓预制菜产业发展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同安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东南预制菜产业发展示范区,制定本措施。

  一、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发动全区预制菜全产业链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商(协)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组建同安预制菜产业发展联盟。通过政策支持、信用管理、投融资优惠、平台推广、技术方案等方式,多措并举降低联盟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市场渠道。支持联盟开展吸纳优秀成员、统一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守则、引导行业良性发展等系列工作,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产业联盟经认定后,每年给予5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建设与交通、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二、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预制菜产业,以轻工食工业园为核心,古龙食品园、银鹭食品园为主提升区,同安祥平西等片区为拓展区,布局建设预制菜产业园,打造东南预制菜全链条发展示范区。加快盘活轻工食品工业园闲置低效用地及空置厂房,改造提升古龙、银鹭食品制造基地,加速祥平西等片区腾挪土地资源和通用厂房建设,实行优惠政策,提供更多预制菜产业载体。支持企业就地改扩建厂房,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建筑层数、容积率等指标,简化建设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资源规划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大宗货物集中供应链平台发展壮大,以预制菜产业园为试点,鼓励预制菜产业所属企业共同使用供应链平台,逐步整合预制菜全链条资源,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预制菜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区政府予以平台公司贸易额补贴、经营贡献奖励、贴息补助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快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加快预制菜产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影响力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龙头企业。依托供应链平台,构建从农产品生产到预制菜制造再到线上线下营销网络的“一+二+三”的全链条、全周期、全领域式预制菜发展模式。积极吸引优质预制菜产业企业在厦设立总部,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总部企业按照本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给予扶持。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建立预制菜重点培育企业库,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预制菜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项目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相关镇(街)配合)

  五、支持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在预制菜产业园、厦门科学城范围内建设预制菜产业研发中心。支持预制菜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研发,并推动研发成果及技术转化。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补助。支持开展预制菜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市级科技重大项目、新认定的企业类市级重点实验室予以奖励。

  对新获得认定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财政局、相关镇(街)配合)

  六、完善预制菜营销网络。支持预制菜企业对接电商平台,提升网络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建立“线下体验+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流通模式。鼓励学校、工厂、医院、机关、社区等食堂优先采购预制菜知名品牌产品。依托厦门国家级展会平台,每年组织筹办若干场国内外预制菜专业专场行业推介会、行业展会、行业性预制菜产业发展与创新峰会。

  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推动预制菜网络零售成效良好的企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200万元;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工业企业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工信局牵头,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七、支持预制菜物流配送。依托厦门市商贸流通产业优势,加强物流企业与预制菜制造企业精准对接,发挥顺丰、京东等物流企业行业龙头优势作用,完善产地和配送物流网络,积极为预制菜产业的集聚与发展提供配套和支撑,降低企业配送成本。加强专业化冷链物流和冷库建设,对于预制菜企业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设备,以及对开展预制菜业务的冷链仓储物流企业,其冷链设施建设改造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建设与交通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八、强化产品标准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和支持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牵头制订预制菜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组织龙头企业、行业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制订,从原材料、加工、菜品、技术、质量、服务、文化、培训等方面建立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突出地方产业特色,填补标准空白;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从食材溯源、操作过程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生产和运输过程温度控制等方面,加强预制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和指导。鼓励企业共同建设预制菜检测实验室,进一步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局、工信局牵头)

  九、打造“厦门预制菜”品牌。建立厦门地标美食名录、老字号、非遗美食名录。把“厦门预制菜”品牌建设纳入实施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支持预制菜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省名牌产品和福建名牌农产品。鼓励预制菜企业建设与研学、旅游、文化产业等融合的预制菜观光工厂。挖掘预制菜产业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开发闽南预制菜文创产品。选择一批优质的预制菜企业、预制食品纳入有关商旅伴手礼产品库。建设预制菜展示中心,举办预制菜创新展示大赛,打造一批网红爆款、大单品预制菜品。加强厦门预制菜品牌宣传推广,打造一批驰名中外的预制菜品牌。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准注册或续展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已申请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实际规范使用的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对已注册的具有同安地域特色商标且许可使用达到30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文旅局牵头,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十、引育专业领军人才。加强对烹饪大师、食品安全管理师、技术能手等预制菜专业人才的培育引进,将烹饪大师、全国性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等纳入同安区人才评定范围,并在安家补助、租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重大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多重保障。鼓励专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和企业联办,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培育产业人才,享受培训相关政策补贴,支撑预制菜“产学研”基地建设。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为入园预制菜生产企业组织招工。(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牵头,教育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设立不少于10亿元主要用于预制菜方向的产业投资基金,为预制菜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拓宽退出渠道。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为预制菜产业开发金融专项产品。将预制菜龙头企业纳入区上市重点后备库,并给予10万元补助,助推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上市办)牵头)

  十二、其他。对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及涵盖生产、冷链、仓储、研发、营销、装备等预制菜产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期满后,涉及有效期内的奖励和补助条款延续至政策执行完毕。现行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