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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支持校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 实行校友招商全要素保障服务

(一)设立“一个平台”全流程服务。线下依托“校友经济联盟”和“校友经济促进会”团队,线上依托“投资厦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一站式”校友招商服务平台,对校友投资意向由平台统一受理对接、快速响应和处理项目落地需求,并衔接市招商项目资源规划要素保障服务平台,共享全市招商空间资源。对平台受理项目,落实责任领导,对重大招商项目,安排市级领导或区、管委会、指挥部领导跟踪协调,高效解决落地难题。

(二)实行“一套政策”全要素保障。对校友在厦招商引资项目,全市各级各部门为项目提供全市人才、科技、规划、土地、落户、就学、资金、总部等全要素政策保障。为便利招商洽谈,梳理一套适合校友需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在“投资厦门”以及各相关媒体发布。其中,“投资厦门”为校友提供全天24小时专业热线咨询,跟进政策解读、政策兑现指导等服务。

三)策划“一批活动”全周期互动。适时策划校友招商活动,组织校友考察厦门营商环境和招商载体资源,持续造热校友招商氛围。依托“校友经济联盟”和“校友经济促进会”以及市、区各类平台机构,定期不定期举办以招商培训和产业研究为主题的各类沙龙活动,邀请校友共商发展蓝图、促进互利合作。

>> 支持校友创新创业集聚

(一)打造一批“校友创新创业园”载体,为校友提供优质、贴心、便利、周到的项目落地载体空间和服务。对通过“校友经济联盟”和“校友经济促进会”成员推介的项目,各园区给予优先接洽、专人服务。符合条件的入园校友投资项目,在享受市区两级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可按规定叠加享受相应园区的补贴、落户奖励、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

(二)支持各园区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优势,同各院校校友会或高校科创机构紧密合作,大力招引校友企业进驻。对于新引进落户20家及以上经“校友经济联盟”和“校友经济促进会”推介落地校友企业(校友担任实际控制人、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总裁或CEO等的企业)的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可获得2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用于减免集聚区租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提升服务质量等。校友企业落地后,各园区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为期2年的最高2000平方米租金下浮5%优惠,所需资金成本由各区承担。条件成熟时,支持集中精力打造“校友总部经济园”等特色园区,通过“以情促商、以商共情”、“以智兴商、以商引智”,打造校友经济良好生态。

>> 支持校友创业展业融资

(一)畅通校友创业展业资本融资渠道。加强政府引导,畅通校友在厦投资创业的各类融资渠道。厦门市产业投资基金中,汇集多只“大厦栋梁”校友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超百亿元,同时积极引导其他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基金,重点支持“校友经济联盟”成员校友创业创新项目和招商项目引进。

(二)支持校友新设投资基金。支持“校友经济联盟”成员校友在市产业投资基金框架下搭建新设的投资基金,对投资方向与我市重点方向发展契合,与校友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紧密挂钩的基金,厦门市出资比例最高可提升至30%,并合理让渡部分收益。在现有返投目标不变的前提下,此类基金投向校友创业的企业项目,返投认定金额可在现有返投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三)加大校友创业展业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开展创业贷款、人才贷款等信贷服务,推出增信基金贷款、科技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免抵押担保贷款服务,并与政策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投资机构开展风险分担和补偿业务合作,形成政策合力,为校友企业提供更低费率、更优条件的金融支持。增信基金为校友中小微企业提供白名单专项服务,所支持企业享受合作银行的优先及重点支持。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校友小微企业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对象,支持企业享受相应融资担保费率优惠,同时符合“农业担保”、“科技担保”、“知识产权担保贷款”等专项担保产品条件的,可叠加享受相应补贴政策。

>> 给予校友专项礼遇

“校友经济联盟”制定管理办法,给予联盟成员校友专项礼遇。

(一)鼓励和支持优秀校友人才申报各级高层次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对“校友经济联盟”成员校友,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本条件的,市人才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市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

(二)邀请参加本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商务、经贸、文体活动,享受嘉宾礼遇;邀请参加本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决策咨询等活动;赠送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资料。

(三)协调联盟中在地高校及部分中小学给予本校校友同等礼遇;国有A级景区及公共文化设施免票绿色通道;联盟相关活动设施免费或优惠礼遇等。

(四)“校友经济联盟”制定的其他礼遇。

>> 给予校友招商激励

(一)对各校友会或校友的招商成果,按照厦门市《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支持各校友会积极在厦参与策划承办举办校友招商引智活动,支持各校友会在厦承办各自校友总会工作年会。各校友会参与承办或协办我市重大校友活动、海外招才招商活动的,可获得适当经费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外校友联络站,支持优先申报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

(三)建立校友会工作比选制度。对各校友会挖掘有效招商项目信息、策划对接招商项目和完成招商项目落地情况等进行工作比选,排名前十的校友会,可分别获得最高20万元的工作奖励。

>> 建立高效统筹协调机制

“校友经济联盟”为市政府常设协调机构,将联合市区相关部门,协同在地高校、中小学和外地高校校友会,制定年度校友经济发展工作计划,为“校友经济促进会”和各校友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管委会、重大片区指挥部等各载体单位参照市级设置相应工作专班和联络工作组。全市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全面服务、合力保障的校友经济统筹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