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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监质〔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及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闽市监质〔2022〕4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及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帮扶企业纾困减负,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5年,建立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具有厦门特色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

1.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共生耦合,打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等,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联合攻关,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促进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形成“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2.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等,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解决民营企业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等惠企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和质量创新,提升质量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产业重大技术难题“揭榜挂帅”,积极支持突破“卡脖子”难题的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打造“规模大、质量优、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双提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有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全市工信系统持续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省级质量标杆。加强协同创新、标准对标、品牌引领,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做大做强行业创新平台,大力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专业众创空间及孵化器,通过导入行业领军企业的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提升专业孵化的质量与效率。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链条服务支持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新创业孵化空间链条。深化产学研精准对接,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短板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主导或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检测能力提升、计量比对项目,提升质量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5.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组织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组织国内有关高校科研项目与年轻一代企业家对接活动,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民企创意”平台,定期举办民营经济创意会、创意项目落地推进会等活动,增强企业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凝聚力,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支持市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积极探索重大创新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的有效形式。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

(二)强化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

6.坚持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与新福建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示范活动。完善厦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进工商联、进商会、进企业“三进”工作。畅通企业质量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搭建政企沟通制度化平台。提高民营企业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增强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鼓励民营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发改委)

7.充分发挥“数字福建”优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施向社会共享,实现发展共享、服务共享、成果共享。加快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先进制造业中的运用,深化以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为主导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民营企业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三)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服务

8.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支持培育民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科研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通过品牌运营提升商标品牌价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商标权投资入股、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发挥优秀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形成企业提升质量、优化服务、升级品牌的外部推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培育自主创新品牌,全力提升产品美誉度和企业影响力,走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之路,打造“厦门制造”品牌效应,助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四)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9.建设创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造就一批厦门名匠。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技术机构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公益培训,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工具,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加强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产品质检员、关键岗位技工、计量人员等知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制定专项计划,优先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重点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鼓励认证机构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意识,运用认证手段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加入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提升企业处理消费纠纷效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挖掘和宣扬行业“工匠”,引导更多领域培育“工匠”大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五)弘扬民营企业优良质量文化

10.深入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厦门企业家日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增强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广泛推动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带领企业树立高标准、开发新产品、满足新需求,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奉献,把提高技能、打造精品融入职业目标和行为准则。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

11.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撑。完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模式,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厦门市质量基础设施“e鹭协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实施计量服务实体经济行动方案,指导民营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层级。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单一检测认证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发展。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广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积极推动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树立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采用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形式,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和方法。组织质量专家巡诊团为企业“把脉诊断”,促进企业改进方法、提质增效。探索区域内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共建实验室等举措,创新开展分时租赁、实验外包、代检代测等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准入门槛。发挥现有各类服务平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全流程“保姆式”服务。鼓励企业引进管理咨询机构开展战略管理、精益生产、组织架构、品牌策划、信息化建设等咨询服务,促进企业管理提升。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降低民营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非财政性资金建设、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

12.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加快对重点质量技术服务链条的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扶持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培育一批高成长的“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套奖励,支持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资源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等方面多渠道、全方位、全链条质量基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

13.紧抓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机遇,充分融合“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网络,加强“金砖+”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技术研发中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将技术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提供形式。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支持龙头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持续规范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竞争行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突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14.持续优化商事主体开办“一网通”平台,完善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23项许可审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广企业迁移“异地代收”工作,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优化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流程,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推动各有关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强化公平竞争审查,配合开展反垄断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引导各行各业优秀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福建省准贡献奖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质量技术机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与工商联、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综合运用质量、产业、科技、外贸、监管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测、质量管理等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搭建各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对接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服务需求,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做好组织协调和落实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第三方服务,共同推动基础建设、技术帮扶、协同服务等工作落地落实,倾心倾力助力民企发展。

2.加强宣传发动,抓好信息报送。要充分调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主题活动进展,采取媒体专访、现场展示、网络平台发布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声量和社会影响。

3.加强上下联动,抓好总结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动态,及时分析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诉求、新问题,主动与对口上级部门汇报,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获得渠道和实际成效,认真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本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4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