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疫情对建设进度影响,适度调整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审批标准。在符合市政府155号令规定的其他要求前提下,2022年2月28日前新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同安区商品住宅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原则上可核减5层,其他各区商品住宅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原则上可核减3层。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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