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就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疫情生活补助金
对2021年9月13日—10月31日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发放疫情生活补助金每人500元。
二、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疫情生活补助金
对享受2021年第三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疫情生活补助金每人500元。
三、发放方式
由市人社局采取“非申即享”方式发放,市、区人社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通过银联系统发放至个人账户。
四、资金保障
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疫情生活补助金、灵活就业人员疫情生活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五、其它事项
(一)加快落实进度。各部门协同配合,及时保障资金到位,依托大数据系统,尽快将就业困难群体疫情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市委市政府关心就业困难群体政策措施。
(三)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