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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管委会关于促进鼓浪屿旅游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鼓管〔2021〕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帮助鼓浪屿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促进鼓浪屿旅游业恢复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联票优惠

鼓浪屿国有核心景点联票(包括日光岩、菽庄花园、皓月园、风琴博物馆、国际刻字馆)由90元优惠至60元。优惠自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住宿补助

对入住鼓浪屿上纳入管理的酒店及家庭旅馆的消费者发放住宿券,按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30元/间夜、40元/间夜、5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晚。住宿券自2021年10月10日起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三、房租减免

对承租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9月份租金全免、10月份租金减半的支持。鼓励其他经营性房产业主为租户减免或缓缴租金。承租人免申报,由公房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政策直接予以兑现。

四、音乐惠民

在鼓浪屿音乐厅、鼓浪屿钢琴码头、菽庄花园、鼓浪屿历史文化陈列馆等,常态化举办高水平专场音乐会、月度文化惠民演出、周末世遗南音展演、户外景点音乐快闪等,以动态文化艺术充实提升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品质,让鼓浪屿的歌声、琴声重新生动起来,以此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景。

本措施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具体由鼓浪屿管委会负责解释。

鼓浪屿管委会

2021年10月8日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