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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用地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厦府规〔2021〕7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积极帮助用地企业共度疫情难关,尽快复工复产,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一)免收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用地租金

对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用地复工复产,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给予免收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

(二)减免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房产租金

对临时利用市级储备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免收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其他减半收取。

(三)延长开工、竣工时间

因受此次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竣工的,我局将在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开竣工申报时,依据有关规定按延期30天处理。

二、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时限

(四)容缺办理审批手续

企业因复工复产需要提前动工建设的,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事项,先予受理审批,待领取结果前补充完整即可。

(五)压缩审批时限

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即来即办;确需审批的,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50%。

三、助力企业融资、提升登记便利度

(六)全程在线办理抵押登记

开通“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绿色服务通道,本市及市域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开通“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外地企业办理抵押登记可联系已开通权限的抵押权人,以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办理,实现企业抵押登记全程在线办理,即时办结。

(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本市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告登记、分户登记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即时办结。

本通知所称“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是指本市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以及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