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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经济发展全要素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厦委发〔2019〕9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经济发展全要

素保障和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招商全链条 、全周期、立体化的总体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涵盖“政(政务服务)、产(产业配套)、学(高校合作)、研(研发平台)、金(金融服务)、介(中介服务)、用(市场应用)”的产业创新发展体系,打造“引(人才引进)、育(能力培育)、长(职业成长)、居(住房保障)、教(子女教育)、保(社会保障)、融(社会融入)、誉(荣誉评价)”有机统一的人才保障体系,通过“盘活、整理、活化、拓展、配套”强化产业发展空间要素资源保障,促进产业项目的落地和发展,推动我市产业、城市、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产业创新发展体系(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力争到2020年,营商环境按世行标准提升到相当于全球经济体20位左右的水平,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保持在前10位。

1.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推行火炬一站式服务,围绕企业“洽谈—落地—生根—成长”全发展周期,在每个产业园区设立全周期、专业化、一站式服务窗口。加快流程再造,进一步将企业开办时间(包含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压缩到3个工作日,一般或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首次产权登记全过程的审批服务时间分别压减至70、50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部门:市审批管理局、火炬管委会;配合部门: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局、海洋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司法局、统计局,各区,自贸委)

2.完善产业配套政策

结合我市千亿产业链梳理,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加强本地产业上下游配套。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围绕企业上下游环节引进配套企业,加大重点产业链群扶持资金投入,吸引一批强链扩链补链的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提高本地配套率,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提高根植性和竞争力。加强闽西南产业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促进产业链群优化布局,共同做大做强。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厦门港口局)

3.提升高校合作成效

大力提升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提高高等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围绕服务我市发展战略,与高校合作建设智库,建立更加顺畅高校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努力办好在厦高等院校,持续加大对厦门大学的办学支持,提升其在境内外高校的排名和服务产业的能力。探索在厦高校与高水平大学高位嫁接的发展模式,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用3-5年时间,支持引进10所左右境内外一流高校到厦门联合或独立开办与厦门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学科,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引进优势学科,调整学科结构,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研保障。配合省委省政府,推动组建“福建海洋大学”,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发改委、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工信局、海洋局)

4.加强研发平台建设

大力加强清华海峡研究院、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建设,加快推进能源材料省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流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创新载体。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引进中科院等有关院所、“双一流”高校来厦设立分支机构、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和研究院,至2020年建成20所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和团队,在厦进行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行政策予以支持。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园区,市、区联动建成100个以上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对台“招才引智”工程,建设1个对台综合性平台型众创空间。建设40个以上“双创”升级版的专业众创空间、特色孵化器和产业园,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试基地—加速器—特色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发改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财政局、台港澳办、金融监管局,各区,火炬管委会)

5.大力创新金融服务

加大各类金融要素资源整合力度。成立金融服务工作小组及全天候专业服务团队,实现对各类金融要素资源、服务力量的有效整合。通过率先实施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备案制、金融信用信息大数据创新、政银企线上对接平台设置招商项目专区等手段,简化金融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加强招商企业各发展阶段全流程金融服务保障。针对企业及其高管、员工,从注册落地、开工投产到发展上市等各阶段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保障。统筹协调金融机构对招商项目进行定制化、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保障。

发挥金融创新优势提供特色金融服务。依托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率先为招商企业提供金融租赁、跨境双向资金池以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特色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厦融资成本。加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与招商项目对接,力争2019年底前后在厦注册基金规模达1500亿元左右。

(牵头部门:市金融监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6.培育优质中介服务市场

出台扶持中介行业规范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增设中介机构信息查询功能,方便企业对接中介服务。清理不规范不必要的中介服务内容,规范中介执业行为和服务标准,降低企业成本。出台政策吸引跨国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商标专利事务所、知识产权评估事务所、科技服务业、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来厦。培育发展壮大企业急需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科技局、建设局、财政局、司法局、审批管理局,各中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区)

7.规范数据开发及市场应用

实现公共资源数据的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政务数据开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创新的产品、服务在本市的政府采购、重点工程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鼓励地产品在本地应用,以更低价格、更优质服务赢得本地市场。加强政府与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园区、产业联盟的合作,促进上下游对接,搭建共赢平台。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举办高层次产业展,加大企业赴外招展的补助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建设局、财政局、国资委)

(二)打造有机统一的人才保障体系(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构建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人才资源库。通过建立包括“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成长、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社会融入和荣誉评价”的完整人才保障体系,确保在厦人才职业有发展、生活有保障、价值有认同,提升其家园归属感和成就获得感。

8.加大精准引才力度

加大人力(人才)源头开发力度。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引才。采用常规与柔性引才相结合,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旅游文化、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加大力度实施“双百计划”等重大引才计划,实现年新引进和培育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采取海外离岸创新创业、项目合作、“飞地引才”等方式开展柔性引才,通过搭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信息互通平台,大力引进境内外优秀人才,实现年新引进柔性人才500名。继续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2019年新建立长期合作院校不少于50家。实现人才引进规模每年递增,其中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审批入厦每年力争超过5万人。

加大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力度。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人力中介(猎头)拓展选聘高端人才渠道和力度,对事先经市人社局备案的猎聘、凡成功招聘的,按照猎头费用10%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励;给予用人企业40%的猎头费用补贴,成熟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年增长力争超过0.5万人。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区,各管委会)

9.打造良好职业能力提升环境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旅游文化、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集群,加强在厦高校专业设置并扩大规模,为企业人才、产业发展人才提供学历提升教育资源。建设城市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推动高校办学方向与地方产业协同。完善“职工学堂”,搭建网上学习平台,进一步优化职工终身教育制度。

聚焦重点和急需领域,搭建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实现公共科目免费培训。向企业一线人才倾斜,每年组织千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境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的技能培训政策,给予企业相应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我市企业员工在厦取得技工资格证书的,发放相应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鼓励员工提升技能水平。2019年实现职业培训3万人,其中“一企一策”培训不少于1.5万人。

鼓励企业加强院校毕业生资源开发,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见习期不超过1年。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总工会,各区,各管委会)

10.营造良好职业发展环境

深入推进科研项目、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人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为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同发展、同提升营造良好环境。持续跟进人社部关于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情况,适时推动我市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科技局、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统计局,各区,各管委会)

11.多渠道提供人才住房保障

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系,采用多种渠道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加大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和租房补贴力度,对新引进来厦的高层次人才提供120—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提供100—200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培育租赁住房市场,为新来厦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技术能力的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租金的70%实施优惠租金。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聚的产业园区,为产业工人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蓝领公寓。

对引进人才较为集中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可在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标准范围内,按“一事一议”,根据其贡献(如产值、税收、成长性等),给予单独配建配售保障性商品房,或切块一定数量公共租赁住房、区级青年人才公寓供企业集体承租。

(牵头部门:市住房局、人社局、组织部,各区,各管委会;配合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局、税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土总)

12.大力发展优质教育

大力推动学位扩充工程,未来三年新(改)建10所现代化、国际化、高水平中小学及幼儿园。完善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在火炬园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解决高新产业园区企业骨干人才子女的入园问题。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资源规划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13.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制度,开辟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院士专家可享受市一级保健待遇,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可享受市二级保健待遇,省“百人计划”人才、市“双百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及“海纳百川”金鹭英才卡获得者可享受市三级保健待遇。用3-5年,建成2-3家高水平三级医院,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

(牵头部门:市卫健委、人社局、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区,各管委会)

14.完善社会融合参与平台

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搭建高层次人才协会等各类平台,引导人才将个人事业和城市发展相结合。加强工会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来厦人才提供职业发展、人文关怀、人际交往、婚恋辅导等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发挥社区服务功能,保障来厦人才各类生活服务需求。鼓励、支持来厦人才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更好地融入社区,提升城市家园的认同感。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各区)

15.提升人才成就获得感

通过开展“人才风采”系列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宣传推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就,综合利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视频直播等渠道和平台展现人才创新创业、爱国奉献精神和企业家风采,提升在厦人才的成就获得感。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配合部门:各区)

(三)强化产业发展空间资源保障体系(总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挖掘现有土地潜力。加大新增建设用地的收储和整合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保障。

16.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

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有效提高我市供地率,为产业建设腾出宝贵的用地指标。加大对已出让项目开竣工履约督促,强化对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清理,倒逼项目开工建设。加大对低效用地、闲置的厂房(房产)的清理,重点盘活清理国有企业低效利用土地房屋,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空间资源。加大用地政策研究,通过经济特区立法等形式,出台并完善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及旧厂房等资源的改造利用制度,建立再招商机制。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人大法制委,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建设局、住房局、执法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司法局,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土总)

17.加强土地收储及优化整理

结合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拓展新增建设用地。到2020年底,实现比2018年底增加20平方公里,到2021年底再增加15平方公里。加快地块连通开发整理,2019年形成20宗以上单宗地面积300亩以上的较大地块,为大型龙头企业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土总)

18.重视资源活化利用

强化资源活化利用,策划引入项目,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有效激活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空间,有效拉动文化创意、乡村振兴、风景名胜旅游等相关产业,提升全市经济活力。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资源规划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商务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各区)

19.完善产业园区配套

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推动城市供水水源互联互通,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再生水回用,通过多渠道提高供水能力,使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得到充分保障。结合产业园区布局和企业发展需求,与园区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有分类、全收集、全处理”;完善园区工业废弃物收集、转运、存储体系,确保废弃物及时有效规范处置。

完善220、110千伏输变电系统,加大电力设施用地保障,适度超前推进规划,到2020年实现用电高质量稳定供应,实现与国内一流园区对标。加强燃气管线建设,优化布局,实现与园区道路同步建设。优化道路交通网络,实现各园区15分钟可连接快速路网(各园区快速交通直达或换乘一次可达)。完善内部道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园区内部通行效率。重视园区公交首末站配套建设,适度增加公共停车设施。

通过整合资源、完善配套、优化管理,统筹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转型,最终形成产业功能先进、空间布局有序、社会服务完备、园区治理有效的完整产业社区。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商务局、建设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各区,火炬管委会,市土总、市政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20.积极拓展区域产业协作

加快闽西南区域协作,加深与四个兄弟城市在市级层面合作,探索以跨城市联合招商的形式,与四个兄弟城市分别合建一个经济合作区,推进产业链跨市布局,共同发展包括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临空临港、生物医药大健康等产业。通过导入激活,实现产业链异地互补,探索创新互利共赢的开发建设模式,强化区域协作发展成效。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各区,火炬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全要素保障工作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重点配合各招商组做好重大重点项目前期以及审批、推进、落地、运营各环节的要素保障工作,具体由全要素保障组负责统筹推进。

(二)各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要发挥“时不我待”的精神,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大胆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破解发展难题的新办法。组织和监察部门要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首创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探索精神,继续深化体制改革,积极向上争取改革试点。要坚持依法行政,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认真分析调研,加强制度创新,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的途径,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政策瓶颈问题。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