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才办就(厦委发〔2017〕16号)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并研究制定有关办理事项补充说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已制定《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18),供实施单位在评审时参考。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五类: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骨干人才。
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获市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市专利奖特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三等奖给予奖励等。
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打造综合型养老社区、医养结合型护养中心,发展健康养老、生态养老、旅居养老等养老模式,满足有经济能力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发展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产业,高端养老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每年力争推出2-3块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项目模式参与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建设。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监管。开展医养结合工程、精神关爱工程、智慧养老工程、养老产业培育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