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对于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四个行业的纳税人,进一步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申请条件。
进一步降低政策享受门槛
公告明确先进制造业以上四个行业,并符合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同时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等条件的企业,均可按月申请留抵退税。
去年7月,我国在18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及电网企业中试行开展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厦门税务当年共办理留抵退税10亿元。
今年4月1日,这一税收优惠扩大到全行业。此次公告进一步降低了先进制造业四个行业的政策享受门槛,将原先的“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条件,调整为只要求“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同时,将原先纳税人档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中的60%折扣比例取消,实行100%留抵退税。
厦门市千余家企业将获益
记者了解到,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随着小微普惠和增值税改革的陆续落地,厦门市制造业企业迎来了普惠式减税。此次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的加大力度留抵退税,体现了针对先进制造业既减税又退税的减负思路。
“在之前‘连续6个月’的政策下,企业一年最多只能退两次税,而按照本次优惠政策,则可以每个月进行退税,加快了企业获得资金周转的速度。”厦门冠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施惠璇说。
“据统计,厦门市预计有千余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将从该项政策中获益,大大推动厦门产业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市税务部门正全力开展内部培训和宣传辅导,一旦税务总局相关升级程序和规程下发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对申报系统进行系统升级并明确具体业务规程。最快9月申报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进行留抵退税首次申请。”市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洪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