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版
政策亮点
重磅叠加,
市区两级促发展
除特定条款外,其他条款可在市、区其他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叠加享受。以增资扩股奖励为例: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奖励1000万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奖励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可再叠加市级政策。
门槛降低,
政策惠及更全更广
享受政策门槛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总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金融专业机构公司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即可申请。
全面升级,
人才补助暖心贴心
针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按年薪5%给予奖励。为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人才提供租房补助。
保驾护航,
企业扎根安心顺心
入驻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的管理人,符合条件即可享受最高50%的租赁办公用房补助。
强强联手,
招商奖励高达1000万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招商,引进实体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
增资扩股奖励
金融机构总部
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实行独立核算的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 奖励金额 |
0.5亿元-2亿元 | 200万元 |
2亿元(含)-5亿元 | 300万元 |
5亿元(含)-10亿元 | 500万元 |
≥10亿元 | 1000万元 |
金融专业公司
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 奖励金额 |
1000万元(含) -2000万元 | 50万元 |
2000万元(含) -5000万元 | 100万元 |
≥5000万元 | 200万元 |
地方金融组织
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最高奖励3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 奖励金额 |
1亿元(含)-5亿元 | |
5亿元(含)-10亿元 | 100万元 |
10亿元(含)-20亿元 | 200万元 |
≥20亿元 | 300万元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1.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入驻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分3年平均支付。
2.按其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最高奖励8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 奖励金额 |
1亿元(含)-5亿元 | 50万元 |
5亿元(含)-10亿元 | 100万元 |
10亿元(含)-20亿元 | 200万元 |
20亿元(含)-30亿元 | 300万元 |
≥30亿元 | 500-800万元 |
营收和利润奖励
对金融机构(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5%给予奖励。
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分成)的5%给予奖励。
管理团队激励
对金融机构中年薪40万元以上的在职员工,按年薪的5%给予奖励。
对金融机构新引进落户、工作时间满1周年的员工,分类给予0.5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中年薪40万元以上的在职员工,租赁自用住房的,按4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办公用房补助
金融机构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支付购房价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租赁办公用房的:新设立机构按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现有机构按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
招商引荐奖励
招商机构和个人引进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规模,最高奖励100万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引进的实体企业,按其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金额的5%给予招商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注:本措施由思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2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