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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主可推荐协作企业进入“白名单” 助更多企业获融资支持

内容来源:厦门晚报 时间:2023-12-01

  近日,厦门市发布了《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推荐协作企业进入白名单操作指南》,为更多工业企业进入“白名单”获得融资支持,提供更多便利。

  依据《厦门市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审核细则》规定,工业链主企业也可推荐上下游协作企业进入“白名单”。

  据厦门市相关政策规定,工业链主企业需满足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含当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新成立工业企业),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链主协作企业应为向上述工业链主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或在厦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不含工业链主的关联企业)。

  记者了解到,供应链协作基金线上系统将开发建设线上推荐功能,系统建设完毕前,企业可线下向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提交材料并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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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规模25亿元

  今年3月,厦门市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设立供应链协作基金,对供应链协作基金的“白名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规模50亿元,分设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和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各25亿元。

  根据工业链主企业与在厦协作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向合同双方提供融资支持。单家企业融资支持最高500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的50%。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供应链协作工业子基金支付的融资成本为年化利率2%。融资期限最长3年。融资归还后,额度可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