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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出台政策鼓励办展办会 每家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内容来源:厦门晚报、厦门国际博览中心 时间:2023-08-08

翔安辖区会展业迎来重大利好,符合条件就能获得相应奖励。

近日,《翔安区关于大力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炉,围绕会展企业奖励、展览项目奖励、 会议项目奖励、重大展会活动奖励、国际认证奖励、会展人才培育等六个方面,大力促进翔安区会展业快速发展,支持社会机构和企业到翔安办展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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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博览中心和酒店及商业配套区效果图。

根据《暂行办法》,会展企业奖励的政策分为企业落户奖励和国际会议项目竞标牵头机构奖励两部分。其中,对新纳入该区统计,主营业务为会展策划、设计等企业,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含无基数新增入统),于次年给予一次性入统奖励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度增量部分,按照增长率给予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暂行办法》还提出,对在该区范围内举办的符合政策的各类展览,按照展位和场租给予展览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相应奖励。并对在该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会议(含影视剧组),且参会人员入住在翔安区纳税纳统的三星级以上饭店或限额以上住宿业酒店,按照参会人数和间夜数给予会议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相应奖励。例如,符合条件的境内会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5万元;符合条件的特大型会议奖励,封顶80万元。

此外,从外地引进的会展管理人才参照翔安区人才奖励政策给予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的支持。

《暂行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