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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营商环境进入6.0升级版 28大方面举措出台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3-06-19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厦门营商环境正式进入6.0阶段。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厦门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于本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28大方面的全新举措为厦门高质量发展构筑持久强大的“引力场”,并为全国全省贡献更多“厦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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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事关城市核心竞争力。《行动方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所需所盼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积极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再创厦门经济特区营商环境新优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市发改委围绕经营主体的需求,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厦门连续三年在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前列。去年一年,厦门新增商事主体17.2万户。如今,在厦门,84.7万户商事主体,如鱼得水、蓬勃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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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时刻在变,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在“营商”中“赢商”,更考验政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的实操水平。“营商环境改革已进入下半场。”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志端告诉记者,上半场的营商环境,主要解决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要素的共性问题,下半场的较量则取决于营商环境的定制化、个性化创新,厦门《行动方案》在这方面的政策探索持续加码,新的“打法”将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发展竞争力。

推进更多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多式联运提单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依托数字口岸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厦门口岸信息化系统和数据资源,全力打通企业通关堵点……据介绍,《行动方案》在巩固前五轮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将市场主体获得感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从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巩固提升外循环层级、着力增强内循环动力等方面推出了28大方面的改革举措,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新优势、打造特区开放新优势、构建全域创新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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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动方案》,市营商办印发了任务分解表,将28大方面的改革举措,细化为126项任务。与此同时,厦门市将强化营商环境全链条创新机制、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双牵头机制、构建政策宣传和精准服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满意度动态监测机制,助推营商环境举措落细落实。

【解读】

如何在“营商”中“赢商”?

厦门出台28大方面举措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厦门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本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这意味着厦门营商环境改革进入6.0阶段。

《行动方案》在巩固前五轮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将市场主体获得感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推出了28大方面的改革举措。如何在“营商”中“赢商”,为您解读《行动方案》的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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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1

激发市场活力新优势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市将推进重点领域改进提升和集成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新优势。

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营业执照与市场监管领域高频许可证的变更联办,便利市场准入退出;清理指定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防范变相限制出具保函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无还本续贷增量扩面,完善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强融资支持服务;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规范涉企收费;强化监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完善市、区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立司法拍卖前税费测算机制,建立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高效解决商业纠纷;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提升司法与行政执法水平;支持设立破产案件共益债务融资基金,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共益债务融资难问题,加大中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实践探索,促进企业重整,优化办理破产。

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多规合一”平台策划生成与审批工作衔接,推进用地预审与选址即来即办,提升获取经营场所便利度;推行供电、供水、供气及互联网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并加强监督,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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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2

打造特区开放新优势

从《行动方案》可以看出,厦门市以更大格局、更高站位巩固提升外循环层级,增强内循环动力,打造特区开放新优势。

巩固提升外循环层级。率先探索完善以数字产品为核心的经贸规则、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等领域研究,形成“厦门方案”,打造制度型开放范本;开展多式联运提单改革试点,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物权属性,建设国际一流口岸设施;培育建设离岸贸易发展创新区,加强国际贸易模式创新。

着力增强内循环动力。加快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建设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验室,加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大力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完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升特色专业服务能级;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商事主体登记信息与诉讼纠纷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消费营商环境。

推动双循环联通促进。深化全国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行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提升国际国内两种资源配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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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3

构建全域创新新优势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市将强化区域先行先试,构建全域创新新优势。

其中,自贸试验区打造开放创新高地,聚焦建设数字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厦门自贸法务先行区、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等方面;火炬高新区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聚焦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建设金砖创新基地核心区、优化提升高新区政策体系等方面;厦门市六区打造各具特色营商环境,思明区打造全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湖里区打造“亲清一家人”营商品牌、海沧区打造战略新兴产业一流营商环境标杆、集美区引领两岸营商环境融合、同安区打造“全馨办”投资项目帮办服务品牌、翔安区打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