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鼓励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倍增计划企业)奖励开始兑现,奖励条件为2022年制造业企业(在倍增计划企业名单中)年度产值和营收均达5亿元以上,年度产值和营收增速均超100%,且增速排名居全市前30位。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领100万元。
奖励标准为,排名第21位-30位、第11位-20位、前10位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尽快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进行兑现。
去年,市工信局出台《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提出力争到2026年末,按照每年15%左右的增速,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形成先进制造业规模倍增、供给提升、全面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
▶ 上年度产值超过50亿元的;
▶ 属于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的;
▶ 上一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新招商引资制造业企业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以上的;
▶ 近3年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的;
▶ 高技术制造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两年纳税额平均增长10%以上的。
每年年初对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进行评估,对未能达到上述相关标准的企业,予以调出名单;对新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企业,予以调入名单。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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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22年鼓励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倍增计划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厦府规〔2022〕3号)有关“实施企业成长激励”中部分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奖励条件:2022年制造业企业(在倍增计划企业名单中)年度产值和营收均达5亿元以上,年度产值和营收增速均超100%,且增速排名居全市前30位。
(二)奖励标准:排名第21-30位、第11-20位、前10位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三)符合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二、兑现流程
(一)企业确认兑现。请符合兑现条件企业于2023年3月7日前,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地址:https://msjx.xmdanao.com/。登录后核实企业信息并如实填写产值及营收数据(注意单位),并上传产值及营收佐证材料。
(二)核实数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对于核实结果与企业填报不相符合的情况,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的数据为准。
(三)资金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查、公示等流程后,企业登录平台上传收款收据(加盖公章)。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请企业及时查收银行资金到账通知信息。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企业名称应与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如有不一致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的企业名称为准。
(二)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蔡林青 289659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