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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贸片区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 激活市场主体更大活力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厦门自贸区 时间:2022-12-02

12月1日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正式实施!1日上午,在厦门自贸片区政务服务大厅内,厦门逸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了全市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成为通过登记确认制新设的首家企业。

主要转变

以往,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实行的是行政许可。今后,厦门自贸片区内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登记确认制,选择登记确认制的企业可以通过全程网办办理注册登记,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任免文件等过程性材料,减少对本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部管理的干预,最大限度尊重企业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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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压缩

办理流程更便捷

厦门逸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代表谭翠萍说,之前在网上看到厦门自贸区将要实施确认制,所以在第一天我们就来申请了。 现在流程比以往更简单了,股东会决议、任免决定不用再提交了,在网上填写信息,提交登记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她表示,市场监管局在线上开设确认制申办端口,可自主勾选登记确认制,界面更清晰、办照体验很好;提交材料大幅减少,由我们企业自行留存,节约了很多时间成本;在新入驻自贸创业投资时,通过登记确认制我们快速便捷地领取了营业执照,让我们真切地享受和感受“市监效率”和“自贸速度”。

放管结合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商事登记确认制的试行,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探索理清政府管理和商事主体意思自治,让政府管理归位,激活主体更大活力,让市场准入更便捷、登记程序更透明、办理流程更顺畅、监管服务更精准。

今年9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共同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

厦门自贸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王志鲁说,商事登记确认制试行后,大大简化了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办事流程得到了精简,部分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其中经营场所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突破,这也是全国现有实施确认制改革中的第一例。

他表示,《试行办法》以主体自治为内容撬动登记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了“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的登记体系,对依法作出的登记备案结果进行确认登记。

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试行办法》出台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探讨业务流程提升方案、全面改造全程网办流程、开展多轮应用演练,实现不同登记模式的有效衔接和无感切换,为登记确认制在厦门自贸片区顺利落地实施奠定基础。

据悉,接下来厦门市还将配套改造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无感填报自行公示信息。同时在监管方面探索推进无感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式,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实现“放”而有序,“管”而有效、“服”而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