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厦门施行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新增了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6月20日,厦门市工信局正式印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做出细致安排。
申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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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印发实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
一、落户条件
(一)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二)骨干员工是由所在规模以上企业自行认定,一般应具有与本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知识或技能;
(三)骨干员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查找到“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向市人社局提交落户条件审核申请。提交《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表》,同时上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户事项个人承诺书”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户事项单位承诺书”、劳动合同等附件。
(三)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将《落户人事信息》推送给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市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持《厦门市规模以上骨干员工落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各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时随迁。
三、落户规则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
(二)思明区、湖里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骨干员工,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三)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骨干员工,按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次序落户。
附件:
附件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