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度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印发《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际化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商务〔2021〕 216号)文要求,现就开展A类国际化企业分类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企业申报时间:3月25日—4月10日。申报企业通过发市商务局外经处邮箱:swj_wjtgac@xm.gov.cn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同时寄送: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07C,电话:2855895,2855891,如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企业因疫情影响,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有困难的,应在申报截止前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并备案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包括: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对外投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总包企业,对外援助企业。企业须在2021年按规定向我局报送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数据,并自评可达到A类标准。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重点说明针对评价指标的自评情况);
2.2022年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申报表(附件1)
3.有效登记证书,包括: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对外投资企业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外承包工程总包企业提供备案信息表,对外援助企业提供对外援助企业资格批复;
4.2022年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自评表(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表),并将填报好的自评表扫描成PDF格式盖章。企业自评结果只供参考。
5.佐证材料及
(1)企业章程及相关制度材料(佐证自评表中三级指标“境外市场营销管理决定权”、“境外业务组织结构设置”及“国际化发展战略”部分);
(2)2021年度财务报表(佐证自评表一级指标“经营业绩”部分和三级指标“境外资产总额”、“境外资产占总资产比重”部分);
(3) 企业外派人员相关证明或说明(佐证自评表三级指标“境外雇员人数占比”部分);
(4) 企业持股子公司股权架构及相关证明材料(佐证自评表三级指标“境外子公司数量占公司子公司数量比重”部分);
(5) 企业境外发展规划;
(6) 其他涉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档案资料须统一为A4纸,证件、单据等材料未特别说明的,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封面为“2022年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申报表”,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
(3)档案要编制目录,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
(4)提供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且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财务报告等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初审
市商务局4月15日前进行初审。
(二)复核、专2家评审及公示
市商务局4月25日前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分类定级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
五、其他
对获评A类企业市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给予强化服务,并按照《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修订2021-2023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可在市商务局网站查找)给予相应封项补助。
附件:1.2022年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申报表
2.2022年厦门市A类国际化企业自评表
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际化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商务〔2021〕216 号)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