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确给厦门市的旅游市场带来不小的压力。不过好消息是,近日思明区文旅局出台了《思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文旅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申报细则》,将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最高200万元的营收奖励金。
视频来源:厦门广电网施先生是思明区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他说,去年上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旅游市场短暂回暖。但去年9月之后,受到本地疫情的影响,市民的出行需求再次锐减,这让他们的经营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中国旅游集团港中旅(厦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施炜:从我们公司的数据上看,去年的第四季度,跟(疫情前)比较,应该是下降了90%。,只有一成的收入。2022年的第一季度,我想我们也大概只有15%的收入,所以疫情影响很大。
听说这一次思明区文旅局出台政策,给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发放营收奖励金,施先生很高兴。
据了解,思明区文旅局本次出台的纾困减负政策,是在去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将申报内容进一步细化,最大的亮点在于按营收金额对企业分类,并实现同步申报。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杜蕾说,去年10月到12月这三个月的营收,能达到50万的企业,以及我们从去年10月到今年的3月 ,累计营收能达到100万的企业。这两种类型的企业是同步来进行申报的,最快的在4月或者是5月的时候就拿到这笔奖励金。
除此之外,本次出台的政策还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对象,除隔离酒店、分公司以外的住宿业企业,和除分社、分公司以外的旅行社,只要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思明区文旅局就会根据企业营收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最高可以达到200万元。思明区文旅局表示,这一政策预计惠及思明区超过800家的文旅企业。如果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在4月28日之前,填写好相应的申报材料,到思明区文旅局旅游发展科申报。
中国旅游集团港中旅(厦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施炜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当然有一个扶持、帮扶的作用。另外我想它也是有一种激励的作用,要求企业提升创收的渠道和想法。
思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助力文旅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申报细则 一、行业界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要求,按第九条内容,我局的申报对象为住宿业、旅游业企业,按营收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其中,2021年10月至12月营收合计至少达到50万元,可按该阶段营收先行予以奖励;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合计达100万元的,按该阶段营收总额应兑现的奖励予以补足。 住宿业企业不包括定点隔离酒店、分公司,旅游业企业不包括分公司、分社。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包含住宿业、旅游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2.具体流程: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审核→组织公示→企业出具收款票据→核发扶持资金。 3.申报地址:思明区文旅局旅游发展科(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三楼309)。 4.咨询电话:2668013、2668695、5818622(住宿、旅游业)。 5.报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申报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一份,均加盖企业公章) 1.申请报告(按附件1模板填写)。 2.申请表(按附件2模板填写)。 3.申请扶持期间的营业收入佐证材料(以下三种材料选择一种提供即可):(1)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报表;(2)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3)提供企业未审计财务报表的,需辅以相关纳税申报表佐证【优先选择第(1)种或第(2)种佐证材料提交,材料体现在思明区纳税、所属行业及营收情况】。 4.所属行业佐证材料(以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判断,可提供2020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作为佐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体现企业工商注册在思明区)。 6.企业申报期间的营收统计报表(限额以上住宿业、规模以上旅行社企业提供)。 7.住宿业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8.旅行社提供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1.请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以办理。 2.企业涉及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3.企业在扶持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区文旅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并将按照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点击文字即可下载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