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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3月1日正式生效 助力更多货物从厦门走向世界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2-02-28

25日10时,伴随着长鸣的汽笛声,满载着汽车零部件集装箱的海丰集运“丝路海运班列”从江西抵达厦门,这批货物将通过海铁联运“一单制”方式无缝衔接,经厦门港直运越南胡志明市。

这是RCEP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厦门市推广的首批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在“一单制”模式下,货物运输可以实现“一次委托、一次付费、一单到底”,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物流时效。

江西省是厦门港海铁联运业务的主要腹地。此次多式联运“一单制”的成功运作,大大助力更多货物从厦门走向世界。这批货物是23日9时从江西南昌向塘站运出的,共有38个40英尺超高集装箱。此次货主江铃汽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模式相比,厦门采用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极大地缩短了物流运输时间,这批货物全程运输时间最快仅需8天,预计3月初可抵达越南,比原来节省2至3天,“这种高效率、低成本的一站式全程服务让我们的产品在外贸出口中更占优势。”

3月1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今年1月制定出台的《关于支持厦门市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推广的若干措施》将正式生效。这是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响应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奋力冲刺首季“开门红”的及时之举。

新措施旨在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真金实银”支持试点运营企业做大业务量,鼓励试点企业在境外设点,扩大“一单制”的影响力,吸引更多货源向厦门聚集。据悉,新措施从3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厦门外代、海丰集运厦门表示,接下来将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港口管理局以及口岸单位的指导支持下,继续围绕客户需求,协调做好空箱调运、运力资源保障,努力打造厦门港“一单制”多式联运物流通道,充分发挥福建“海丝”核心区独特优势,对接落实RCEP协定,助推厦门港实现高质量发展。

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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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厦门市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推广的若干措施

一、鼓励业务推广

对签发“一单制”海铁联运提单进出口集装箱总量每年达到500标箱及以上的试点运营企业,按实际完成总量每标箱18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试点运营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为每年100万元。

二、一次性达量奖励

对试点运营企业实施“一单制”业务的海铁联运集装箱进出口箱量首次达到1千标箱、3千标箱、6千标箱的,分别给予试点运营企业人民币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达量奖励。若已享受奖励后达到下一档次奖励标准的,给予递进补差奖励。

三、支持境外设点

对试点运营企业在境外设点,并实现“一单制”业务落地且持续经营满6个月的,给予试点运营企业一个新增设点一次性50万元资金支持,每家试点运营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为每年50万元。

注:本措施实施时间自2022年3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