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打造更多“厦门制造”文艺精品,推动厦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12月16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召开“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新闻通气会,正式推出经整合扩容后的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同步上线申报平台,并启动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适逢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这一专项资金的设立,将为厦门文艺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持久动力。
百花齐放
各艺术门类取得累累硕果
厦门有着闽南文化、侨乡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等,古今中西文化多元交融,人文底蕴深厚绵长。
全市文艺工作者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继承优良传统,推动文艺创新,吹响文艺大繁荣大发展的号角。
12月5日下午,“嘉庚建筑 集美风情”主题摄影展开展在厦门摄影博物馆开展。本次展览为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凤凰花的守候》 钱静 摄
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电影、电视艺术和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百花齐放、异彩纷呈,文艺队伍不断壮大、文艺人才不断发展、文艺精品不断涌现,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国家级、省级大奖硕果累累,共同谱写了厦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高度重视。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再次为新时代文艺工作指明方向。“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文化创造,展示中国文艺新气象,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厦门文艺工作者备受鼓舞,奋楫扬帆新征程。
整合资源
挖掘更多优秀文艺人才和原创作品
如何支持与保障文艺工作者讲好厦门故事、传播厦门声音,离不开资金的扶持和奖励。
今年,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旅局、市文联、市财政局设立“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整合2016年以来的《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等多项文艺扶持政策,全新制定了《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创作演出的歌仔戏《海边风》。图片来源: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
通气会上,市委宣传部介绍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总体情况及文化艺术活动资助、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项目申报内容;市文旅局、市文联分别就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闽南文化进校园资助、文本资助、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申报内容进行介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丽娟表示,设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旨在挖掘更多优秀文艺人才和优秀原创作品,营造浓厚的创作氛围,加快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
记者了解到,该专项资金分为“资助”和“奖励”两类,包括文本资助、舞台艺术创作资助、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闽南文化进校园资助、文化艺术活动资助、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等六个项目。其中,舞台艺术创作资助、文化艺术活动资助首次被纳入专项资金。
此次设立的厦门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之广、覆盖面之大,走在全省前列——从艺术门类上看,涵盖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电影、电视艺术、民间文艺和文艺评论等12个门类;从创作活动流程上看,覆盖文本创作、剧目创排、作品出版、演出、展览、交流、奖励等创作活动的各主要环节(影视产业另有专项政策);从创作主体上看,有面向全体文艺创作者和社会文化机构的资助扶持,并新增了针对文艺人才个人进修培训的扶持。
另据介绍,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行三级评审制,即初审、专家评审、评审委审定。专项资金评审办根据不同艺术门类,按照国家、省、市一定的比例建立专家评委库。
【读策】
六类项目可获资助
一、文本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剧本(戏剧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广播剧剧本和网络剧剧本等)、图书(文学类图书、文艺评论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文化文艺类专著等)、网络文学等,旨在扶持厦门及为厦门创作的原创文艺作品,繁荣文艺创作、打造精品力作。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获资助的戏剧剧本,每部30万元;
2.获资助的电影剧本每部50万元、动画电影剧本每部20万元、电视连续剧剧本每集1万元(每部最多不超过30万元),网络剧剧本每集5千元、广播剧剧本每集5千元、电视动画片剧本每集5千元(每部最多不超过15万元),电视纪录片剧本每部3-5万元;
3.资助的图书每部不超过10万元。
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大型舞台艺术原创作品和综合舞台艺术作品(包括原创剧目、作品,进行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剧目、作品,根据其他艺术样式或剧种改编、移植的剧目和作品,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以及具有跨界融合特点的剧目、作品等)和创新、示范性的原创小型剧目、小型节目的排演及演出,旨在加强对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资助,繁荣厦门舞台艺术,促进舞台剧目的创作演出和创新发展。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戏曲、话剧、大型南音作品项目不高于250万元。
2.儿童剧项目不高于120万元。
3.木偶剧项目不高于60万元。
4.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不高于400万元。
5.大型交响乐作品、大型民乐作品项目不高于120万元。
6.小剧场戏剧项目不高于80万元。
7.小品、小戏及小节目类项目: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原创小剧、小节 目,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对待。小品、小戏一般每个作品不高于15万元,小节目一般每个作品不高于10万元。
8.经重大修改提高的剧目和作品:不高于同类项目及作品新创时资助金额的60%。
9.重点重大题材舞台剧目所需经费釆取“一事一议”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优秀中青年的个人演出专场、个人作品展览、个人专著出版和文艺人才进修项目,旨在培养厦门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优化艺术人才队伍结构,努力造就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个人演出专场类:5万-10万元;
2.美术、书法、摄影个人作品展类:3万-6万元;
3.个人专著出版类:5万-8万元;
4.文艺人才个人进修培训项目:2万-5万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四、闽南文化进校园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闽南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闽南话等曲艺和语言类相关节目的创排与展演;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戏曲类,古埙等闽南传统音乐类相关节目的创排与展演;闽南传统美术、技艺类进校园普及教育的有关项目。旨在推动闽南文化进校园传承普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广大青少年文化素质和审美素养,增强文化自信。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每个闽南文化进校园的剧目、节目、项目资助额度3-10万元。
2.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节目、项目,由评审办审议,可予以增加一定额度补助。
五、文化艺术活动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重大文化节庆类项目、重大文艺赛事类项目、重要文艺研讨类项目、重大文化交流类项目、大型展览资助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项目的资助工作,促进文艺繁荣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重大文化活动类项目:全市性的大型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中小型项目一般在30 万元以内,各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
2.重大文艺赛事类项目:大型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其他项目一般在25万元以内,各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
3.重大文艺研讨类项目:大型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中小型项目一般在10万元以内, 各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25%。
4.文艺文化培训、讲座类项目:一般在10万元以内,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
5.文化交流类项目:大型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其他项目一般在40万元以内,各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走出去”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50%—60%,特别优秀项目可适当加大资助力度创造条件,促其成行。
6.展览展演类项目:一般在40万元以内,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其他活动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六、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
奖励范围:主要是指由厦门市主体组织创作生产、申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文艺作品,旨在鼓励创作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文化文艺繁荣发展。
资助奖励标准/额度:
1.获经中宣部批准的全国常设性文艺奖的作品或个人按全国奖金1∶1配套奖励;符合该奖励条件,但该奖项无奖金的,统一奖励10万元。同一作品同一奖项,申请市级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2.由厦门市委宣传部报送获福建省百花文艺奖的作品或个人,按福建省奖金1∶1配套奖励。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及海峡大剧院。
【同步】
响应号召 加大创作力度
新闻通气会后,结合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发布事宜,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分文艺家代表召开圆桌座谈会。与会文艺家代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推广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厦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等事宜展开讨论。
曾得到文本创作资助的厦门广电集团一级编审、作家王海青,结合其创作实践提出,有了专项资金的扶持,文学创作者要进一步加强主题性的创作,体现出文学对这个时代、一座城市发展的作用。
“此次资助的六大类项目,给予全链条的根本保障,作为年轻编剧,我感到非常振奋。”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办公室主任林志杰说,在新时代新征程的感召鼓舞下,在资金新平台保障支持下,自己要不断提升修养,脚踏实地创作出更多新作品。
《琢玉·寸草心》表演现场。图片来源:厦门市新圩学校
去年,翔安新圩学校创编的南音表演唱节目《琢玉·寸草心》因为得到市委宣传部的资助,从编排、演出到摄制、宣传等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对学校社团开展工作、孩子学习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校校长马光德说:“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将更加有力地推动学校继续做好戏曲传承工作。”
“我是新文艺群体中的一员,从事艺术创作30年,深切体会到其中的艰辛。”省美协新文艺群体艺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张及时说,但他曾获得厦门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而信心倍增,更有动力去创作出优秀作品。
【申报指南】
2022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谁能申报?
如何申报?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坚持向国家、省、市重大文化项目倾斜、向优秀原创作品倾斜的原则。六大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应细则,请查阅《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申报主体
1.具有厦门户口或取得厦门市居住证的公民,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2.在厦工作的台港澳同胞,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3.在厦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4.定向为厦门市创作的外地公民或外籍人士,须征信良好,无犯罪记录。
5.申报资助或奖励的项目,须在厦门市立项、备案,参赛评奖须由我市或我市联合报送且我市享有申报权、荣誉权。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项目资助申报表》上盖章同意,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申报者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资助(奖励)重点
鼓励下列重点选题的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的优秀原创项目:
1.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和重大成就,献礼党的二十大召开,艺术地反映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革命、历史、现实题材作品;
2.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弘扬民族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有利于中华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
4.体现厦门文化底蕴和闽南文化精神内核,反映厦门城市精神风貌,表现不同历史时期厦门的名人、名家、名著风采,并具有历史、时代和人文价值;
5.有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能陶冶道德情操,健康向上的优秀少儿作品;
6.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并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闽南文化进校园资助、文化艺术活动资助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其余项目二者均可。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查阅《管理办法》或《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的作品,获奖时间应在2019年5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均通过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41.36.6:8888/login.jsp),或通过“i厦门”网站的“i财政”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申报指南》;专项资金评审委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
申报方法
专项资金的申请相较以往更为便捷,实现无纸化申报。所有项目均可通过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该平台依托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设计。首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首次登录,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获取验证码及序列号,点击保存,随后即可进行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及申报通知请到厦门市政府网、厦门网、“音乐厦门”微信公众号、“海上花园·诗意厦门”微信公众号、“厦门文联”微信公众号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