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会展业扶持政策
引导企业练内功谋发展
受疫情影响,2月到4月底,原定在厦门市举办的会议活动基本取消,会议展览业受到不小的冲击。市商务局副局长王琼文3月11日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时介绍,针对当前会展企业面临的档期问题、资金问题以及疫情后的营销启动等困境,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拟定并出台了专门针对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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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这些政策措施是基于今年正式施行的新版《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既针对会展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又坚持适度原则,兼具可操作性。具体包括:针对资金困难,厦门市将加速完成上年度政策奖补资金的拨付,对今年举办、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分不同情况上浮奖补资金标准。在档期调整方面,厦门市制定提供会展场地奖励措施,以保持会展场馆租金平稳,协助办展办会企业更加高效调整档期。
除了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外,王琼文介绍,下一步厦门市还将着手布局疫后重启,积极推进会展业立法,《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有望今年出台。同时,鼓励企业进行新的会展项目策划和创意,辅导企业培训练内功、创新营运模式,提振全市会展业的信心。
厦门医保给企业复工复产再减负
帮助企业度过经营困难期
为减轻企业负担,市医保局在前期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政策的基础上,近日再次出台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新政,切实支持厦门市各类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据测算,该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2亿元。
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和积极实施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工作要求,结合厦门市企业生产经营均不同程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实际,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再次出台新举措促生产。
一减:阶段性减半征收
此次职工医保费减征范围为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2020年2月至6月,这些企业为城镇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减半,按4%征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5个月减半征收后,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2亿元,有力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眼前难关,推动区域经济尽快摆脱疫情影响。
一缓:继续执行缓缴政策
在享受“一减”政策后,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仍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税务部门提出缓缴申请,可执行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期政策,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两不变:参保人待遇和个人权益不变
在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按正常缴费享受当期医保待遇,待遇保持不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有力保障企业职工安心复产复工。
此前,为了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资金压力,市医保局已于2月13日研究出台了相关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无力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延长期最长6个月,不征收滞纳金,让企业放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