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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0-03-04

厦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13万个,从业人员37.0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9.3%和4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2.0%,零售业占28.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7.2%,零售业占32.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2%,外商投资企业占3.6%(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90.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2%。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16.10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4.8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7.6%和73.1%。负债合计5042.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90.89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412个,从业人员12.9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4.9%和28.8%(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1%,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69.0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6.0%。负债合计1608.37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9.15 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431个,从业人员7.6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8.3%和36.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5.2%,餐饮业占64.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2.8%,餐饮业占57.2%(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1.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0%,外商投资企业占13.4%(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2.43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9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1%和57.7%。负债合计177.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34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万个,从业人员13.3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0.0%和160.5%(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5%,外商投资企业占1.8%(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6.77 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6.3%。负债合计483.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8.24 亿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161个,比2013年末增长82.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1个,物业管理企业112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1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9%、89.8%和108.9%。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0.37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39.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7万人,物业管理企业6.06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35.6%和84.6%(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655.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2.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832.0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23.37 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4.7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5%,151.3%和328.4%。负债合计6905.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4.81亿元(详见表4-1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367个,从业人员20.4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5.8%和155.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1%,商务服务业占92.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6%,商务服务业占93.4%(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8%(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85.6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6.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8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57.7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2.6%和41.0%。负债合计1955.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1.61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涉及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不体现相关指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