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厦门市各审批服务部门全面受理各类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自助终端申办的网上审批服务事项。
包括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等部门在疫情期间通过线上通道处理手续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市发改委:4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
为了减少办事群众不必要的外出,市发改委于2月1日起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或电话预约办理。
共有40个事项采用网上办理或电话预约办理,包括省级权限内企业境内外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
其中,全流程网办事项由项目单位直接网上申报即可;快递收寄事项由项目单位在网上申报受理通过后,将申办材料邮寄至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快递采取到付方式。市发改委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取快递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邮寄至项目单位。如确需到场办理,项目单位可直接与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联系,联系电话:7703807。
市行政服务中心:2月3日起全面受理网上审批服务事项
记者从市行政审批管理局了解到,2月3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正式上班。厦门市各审批服务部门将全面受理各类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自助终端申办的网上审批服务事项。市民如确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约,预约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在当前全力防控疫情的背景下,为了减少办事人员不必要的外出,市行政服务中心提醒市民可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据介绍,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汇集了市、区、镇街、村居各部门各类办理事项,对于每个办事事项,均给出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提供一键到达申办页面的链接地址(网址为http://xm.zwfw.fujian.gov.cn/)。目前,厦门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有805项实现全流程网办,企业和办事群众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便可在网上完成审批服务。
除全流程网办事项,其余审批服务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审批结果或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双向邮寄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企业和办事人员在申报时选择上述“不见面”的审批方式,可实现全程不用跑腿。
预约渠道如下:
(1)登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as.xm.gov.cn/yyfw/)预约;
(2)关注“厦门审批服务”微信订阅号,通过“微政务”菜单预约;
(3)通过“i厦门”App、微信小程序预约大厅中的“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预约;
(4)通过“闽政通”App中的“i厦门”小程序进行预约。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也可直接拨打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各事项公布的办事指南联系电话进行预约。
同时提醒前来办事的群众,进入大厅前请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对于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请企业和办事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市建设局:审批“全程网办” 部分事项暂缓受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市建设局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审批工作,采用全程网办、双向邮寄、预约办理、多证合一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布暂缓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
在疫情防控期间,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报建处理、设计招标备案等21个事项均可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在“部门服务”中找到厦门市建设局,点击所需申请的事项登录对应平台办理,审批批文或证书可由申请人通过审批系统自行下载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和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4个事项可通过双向邮寄办理——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寄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对应受理窗口,附上收取审批批文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审批批文或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另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将采取电话预约办理,申请人须事先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备齐申报资料后,按预约时间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将采取多证合一方式,申请人至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即为备案,无需另外办理。
市外管局:为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开辟外汇绿色通道
1月31日,厦门市一家企业从境外进口1万套防护服和5000个口罩,急需支付9.3万美元的预付款。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第一时间指导银行启动绿色通道,简化支付流程,帮助企业快速完成跨境支付。
据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在总局的指导下,快速反应,多措并举,畅通特殊物资进口购付汇渠道,全力支持厦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已经为厦门市多家企业和银行快速办理外汇业务。
在支持相关企业进口方面,市外管局畅通特殊物资进口购付汇渠道,为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开辟外汇绿色通道,指导辖区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需求。该局秉持“特事特办”原则,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特殊外汇业务,银行与市外管局沟通后可先行办理,事后再补办报备手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全力满足疫情防控外汇业务需求。
市税务局:办税缴费 线上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防控疫情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记者1月31日从厦门市税务局了解到,该局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假期延长及时调整预约办税时间设置,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发布防范病毒传播办税提醒,提倡涉税事项“不见面,网上办”。
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对必须上门的,引导纳税人采用预约办理,减少现场滞留时间;对已预约1月31日和2月1日办税的纳税人,电话联系帮助其完成线上办理,或协助调整预约时间;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且不能远程办理的复杂事项,纳税人可以拨打12366热线预先登记,由12366人员将办税诉求转达相关部门,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不见面”审批
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近日采用“不见面”审批模式,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为我市医疗器械企业及时开工生产、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的指示要求保驾护航。
1月31日,厦门致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核酸提取试剂、一次性病毒采样管”的产品备案提出咨询,注册审批处在1个小时内办理了上述两个产品的备案。
市住房局:45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其余双向快递办件
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等业务如何办理?1月31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审批服务,市住房局72项审批服务事项中45项推行全程网上(包括手机、自助机)办理,其余推行双向快递办件,以减少现场办件人流。
市住房局建议市民优先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原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交件或需审验原件的申请事项,可在与市住房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后(市住房局综合窗口0592-770320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0592-7703211、7703212;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0592-968383),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寄件邮费自付),EMS工作人员可上门收件,市住房局审批后将结果证照通过EMS送件上门(邮费市住房局承担),全程不用跑腿。
各类网上申报途径及网址
●网上办理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市住房局
网址:http://xm.zwfw.fujian.gov.cn/dept-serve/index?userType=3
选择”厦门市住房局”或“厦门市住房局(住房保障中心)”、“厦门市住房局(房屋事务中心)”、厦门市住房局(公积金中心)。
●手机办理(仅限公积金业务)
企业和办事群众可通过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公积金移动端、市住房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等进行手机办理。
●自助机办理(仅限公积金业务)
e政务申报指引
第一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厦门e政务”。
第二步:在“厦门e政务”小程序上查询站点分布情况和可办理的事项,前往距离最近的e政务自助机进行事项办理。
针对具体业务,市民可以登录市住房局官网,根据《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住房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荐办事方式一览表》中对应审批事项的办理方式按图索骥,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选择网上申报或邮寄申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
1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防控期内尽量减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并整理了一份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办事指南。
若市民要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4项业务,且抵押权人属于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的金融机构范围,可就近在“便民服务处”通过“不见面办理”的全程网办方式办理。
若市民要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商品房分户登记3项业务,可统一委托开发企业代理申请,无需亲自到办事大厅办理。若无法委托开发企业办理,建议疫情缓解后再至办事大厅办理(拆迁安置房参照办理)。
若市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网签业务,建议就近通过有网签资格的经纪机构提交,尽量减少在办事大厅的等待时间。
此外,对于确需到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建议至少提前一天通过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市交警支队:2月3日起,车驾管部分业务暂停现场办理
1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2月3日起,全市车驾管办理及交通安全违法处理方式将临时调整,包括暂停驾驶证考试、审验、满分学习及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处理的现场办理,延长驾驶证换证、恢复申请参加审验的受理时间等。另外,货车通行证申请实施全流程网上申请、审核、核发。交警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2月3日起,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将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含科目一、二、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等)、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满分学习业务。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统一取消预约。这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应拨打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电话预约时间(预约电话号码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与此同时,2月3日起,各辖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也将临时暂停处理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仅处理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已经预约处理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的,统一取消预约。
交警提醒,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平台正常运行,请市民优先使用自助平台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