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厦门海事局 提供)
今后,所有厦门籍港内航行船舶,只需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便可“一船一码行天下”。12月24日起,厦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此次改革是海事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打造厦门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助力厦门市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厦门海事局局长陈传全介绍,近年来厦门海事局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在海事监管与服务领域中的实践与探索,并多次深入航运企业调研,针对企业提出“船舶证书办理周期长、证书有效期限不一致、船方跑办的次数多与成本高”等问题提出改革构想。
此次试点改革,将原本涉及船舶航行权所需的6本法定证书,合并减少为一本证,并简化了办事程序,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下一阶段,厦门海事局还将继续推进改革试点的后期保障工作,理顺关系、充实数据库、做好事后监管,促进航运企业健康发展。”陈传全表示。
24日下午,厦门海事局为“鹭江7号”“海供167”等船舶办理了全国首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后续还将陆续为辖区内300余艘纳入试点范围的厦门籍港内航行船舶办理该证。据悉,“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这些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可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
“‘多证合一’改革通过精简流程环节、统一换证周期、缩短流程时限、前置审批整合等手段,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海事部门公共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陈传全告诉记者,对企业而言,“多证合一”改革无疑节约了企业海上生产经营的成本,“一纸化”的证书也更便于企业携带管理。
【亮点】
船舶证书“多合一”
据厦门海事局介绍,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六证合一”。也就是说,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6本法定证书,将由《国内航行船舶证》代替,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
针对改革前各证有效期不一致的情况,厦门海事局介绍,“六证合一”后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将有5年有效期。
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
厦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可实现“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办理申请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趟”即可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
从时效、所需材料上看,也有极大程度的简化:以往6本证书审批需耗时44个工作日,改革后仅需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以往申办6本证书需提交近30项材料,如今最多可减少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