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1.发展基础
厦门市共有A级旅游景区20个,其他公园(游览点)200余处。2025年厦门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44亿人次,游客旅游总花费2135.77亿元人民币。全市各类住宿设施4596家,其中星级酒店37家(五星级酒店18家)及其他高端酒店38家。全市旅行社788家,其中赴台游6家、出境游45家。代表企业包括建发国旅、厦门旅游集团、华强方特、华夏文化旅游集团等。
2.发展重点
(1)旅游核心吸引物:引进旅游景区、主题类综合文旅项目、旅游度假区、历史街区、特色小镇、文商旅综合体等,打造潮流时尚的休闲胜地和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2)高端住宿业:引进高端/顶奢酒店、度假型酒店、精品品牌民宿、新型特色住宿等,打造更加优质高端的服务体验。
(3)数字文旅:引进数字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和互动式体验等新业态,优化文博场馆服务和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数字化展陈形式,推动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在文旅场景应用,着力建设数字文旅新项目,打造科技赋能文旅新场景。
(4)演艺精品:引进实景演艺、驻场演出、精品剧目、节庆表演、明星演唱会等,深度挖掘闽南文化底蕴,持续提升音乐演艺品牌,打造更具活力的音乐之岛。
(5)旅游新业态:引进邮轮、游艇、帆船、露营地、海上亲水体验等,持续擦亮“到厦门,海上游”金字招牌,打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海上门户。
(6)景点景区改造提升:引进业态提升及项目合作方。
(7)古厝活化利用:引进业态提升与项目合作方。
3.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魏帆
电话:0592-5371988

【文化创意】
1.发展基础
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等重大文化活动长期落户,获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级智能视听产业基地等。厦门影视产业、音乐演艺、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核心领域快速发展,艺术品产业聚集发展,2025年实现营收超2600亿元。代表性企业包括咪咕新空、吉比特、四三九九、外图集团、文广传媒集团、吾爱稻草、美图网等。
2、发展重点
(1)影视产业:包括影视作品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器材租赁、演员经纪、基地运营以及影视金融、影视节展等。
(2)音乐演艺:包括音乐演艺作品创作、制作、经纪服务、人才孵化、版权交易、教育培训、品牌活动、平台建设等。
(3)网络视听:包括智能视听内容制作、技术服务、平台运营、教育培训、版权交易、终端制造、直播、短视频、微短剧等。
(4)动漫游戏:包括动漫游戏研发、内容制作、发行、出口、衍生品、节展活动等。
(5)创意设计:包括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其它专业设计、设计节展和平台项目等。
(6)艺术品:包括艺术品设计、创作、交易、拍卖、艺术节展、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等。
3、园区载体
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基地/厦门影视拍摄基地/集美集影视产业园/海丝艺术品中心/海峡建筑设计文创园/龙山文创园/湖里创意产业园/飞鱼科技数字文化产业园/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凌云玉石产业园/星巢越中心/数字维纳艺术产业园
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厦门市委宣传部文改处
联系人:罗慧宁
电 话: 0592-289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