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成果丰硕】
32个文化、旅游、会展领域的招商项目11月13日集中签约,总投资额93.4亿元
【扶持政策给力】
厦门市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全力营造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厦门市将通过系列行动全面促进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和国际化。图为鹭江两岸风光(厦门日报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吸引力日益增强(厦门日报记者 黄 嵘 摄)
13日上午,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大会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酒店召开,发出“打造新时代文化旅游会展名城”的宣言。现场座无虚席,来自全国700多位文化、旅游、会展领域的企业、机构等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发展大计,共同为厦门市建设高水平的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城市和文化旅游会展名城描绘发展蓝图。
当前,厦门市文化产业正构建以影视产业为引领、网络视听产业为核心、文化旅游为载体的大文化发展格局;旅游业多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位居全国旅游第一方阵;会展业迈向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商贸、金融、高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等为支撑的“大会展”产业生态圈初具规模。为了全力推动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印发了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还囊括了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繁荣商业演出市场、促进会展业发展、影视产业发展等相关内容的政策,一系列干货紧盯目标重点发力,全力营造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现场,反映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业发展的宣传片展示了厦门优越的产业投资环境,大会招商成果丰硕。一批文化、旅游、会展领域的招商项目在现场集中签约,共计32个项目,总投资额93.4亿元。项目内容涵盖了文化旅游、文创基地、影视服务、直播小镇、高端酒店、文化娱乐产业基金、展览会议项目等,为厦门市打造新时代文化旅游会展名城注入崭新活力。
【项目签约】
32个文旅会展项目签约
13日,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大会开启了新一轮合作序幕, 32个项目在大会上集中签约,涵盖文化、旅游、影视、会展、酒店等领域,总投资93.4亿元。
据了解,32个项目中,合同类项目11个,意向类项目8个,战略合作类项目13个。
影视产业8个
影视资源和市场要素加快汇聚
金鸡百花电影节长期落户厦门,为厦门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优质影视资源和市场要素加快向厦门汇聚,一批音频、短视频、动漫社区等垂直类网络视听平台型企业来厦发展。在签约项目中,影视产业有8个,包括华策影视项目、东方盖世影业项目、中影集团影视设备产业链合作项目、“我们创造”文化项目、影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厦门短片周项目、小糖人文化传媒项目、淘梦集美网络视听产业园项目。据悉,华策影视计划将其北京事业群迁到厦门,主要开展影视拍摄及制作;中影集团拟在厦门建设影视基地,并陆续设立影视器材租赁等影视全产业链公司;“我们创造”拟在厦设立南方总部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影视文化、艺人经纪、skyline制建材料工厂等业务,力求用3年时间在厦创立中国南方最顶级的内容制作出品公司。这些影视项目一旦落户,将更好地助力厦门实施影视产业培育行动,构建“全域影城”,打造“厦门出品”。
文旅产业13个
文化旅游项目融合创新
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大会明确,开展“海上花园·诗意厦门国际旅游营销,拓展全域旅游内涵,实现产业全域覆盖、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品牌全域整合、市场全域营销,推动厦门旅游产业迈向高端化、精品化。大会提出,今后5年厦门市的旅游收入年均增幅要保持在15%,而这需要优质旅游项目的支撑。
13日签约文旅产业项目13个,大部分都是文化与旅游融合创新项目。市文旅局与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举办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推动闽南文化走出去、打造驻场演出等方面开展合作。凤凰卫视跨界发展,以媒体资源优势为地方产业升级提供孵化和服务,将在厦设立凤凰文化科技创新基金,并将凤凰艺术、凤凰数字科技、凤凰演艺及凤凰尚品同步落地,展开凤凰卫视文创板块在海峡地区及面向海丝国家的整体运营。
签约的文旅产业项目还有:笑果文化传媒南方区域总部、依文文化产业集团华东分部、远东宏信文化娱乐产业基金、诚通-厦门文旅、海西MCN产业基地、海沧云创直播小镇、同程旅游产业基金、小象智合文创、中青旅研学战略合作项目、众信旅游合作、中电智慧文旅大数据全国总部。
会展项目9个
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助力会展名城建设
厦门会展业围绕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做文章,与国内外顶尖机构加强合作、借力发展。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是全球国际会议最主要的机构组织之一,13日,市会展局与该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拓展与ICCA的合作,充分运用ICCA平台拓展国际大会资源,促进更多国际会议落户厦门。
2020年开始中国国际广告节长期落地厦门市举办,13日湖里区政府、市会展局、中国广告协会三方签约将此合作最终落定。厦门市加强与拥有资源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对接合作,不仅促进会展业品牌化培育,还助力厦门市优势产业提质升级。
确定落户厦门长期举办的展会还有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该展会由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主办,是中国最大的有机产品专业展会。厦门市以优越先进的会展服务环境、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条件获得组委会的认可,这一展会从 2020年起在厦门举办。
13日签约的会展项目共9个,除了上述三项合作之外,还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战略合作、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双赢控股战略合作、中国国际足球产业博览会、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战略合作等6个项目。
13日还有两个酒店运营管理项目签约,包括拟落户翔安的美高梅美荟酒店项目,落户集美区的月美池酒店引进洲际酒店运营管理项目。
【三大产业发展目标】
旅游
●发展目标:实现旅游产业结构显著升级、旅游产品业态显著丰富、旅游环境品质显著改善、游客结构显著优化、游客消费显著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到2022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接待国内外游客超1.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左右。该计划通过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旅游产品升级、文旅融合发展、旅游推广创新以及旅游环境优化等五大行动,全面促进厦门市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和国际化,加快推动厦门市建设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名城。
文化
●发展目标:厦门将在2022年力争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城市,实现文化产业营收1800亿元。该计划以8大行动、27 项重要措施、10 个重点工程为抓手,为厦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画下蓝图。
厦门借金鸡孵“金蛋”,将在精心办好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全域全时拍摄基地、推出一批“厦门出品”影视精品、实施“影视+”融合发展计划,力争到2022年成为全国影视产业发展新高地。
会展
●发展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厦门市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专业化运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化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会展业整体指标按10%递增, 会展经济效益达560亿元,举办展览面积超过290万平方米,举办商业性会议超过12000场,外来参会总人数超过270万人,力争打造20个知名会展品牌,培育5家会展龙头企业,引进5家知名会展机构,将厦门建设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
【最新发布】
厦门市文化产业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行动
构建智慧文旅生态体系、推出一系列优秀演艺产品、打造一批精品文旅IP、引进和培育一批文旅龙头企业,发挥旅游载体平台作用,聚合演艺娱乐、艺术、会展、海洋研学等资源,形成大文化旅游生态圈。
●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行动
支持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引进和培育“三高”文化科技企业,建设好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推进行动
巩固提升两岸文化展示交易平台、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对接合作、建立两岸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打造行动
在推动厦门文化产业走出去方面,厦门将推进艺术品保税平台建设、完善艺术品交易平台、打造艺术资源集中区、开拓艺术品金融业。
●对外文化贸易促进行动
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品牌建设、优化对外文化贸易结构、完善文化出口促进体系等。
●文化创意产业升级行动
推动创意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构建创意设计产业基地。
●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打造行动
发挥厦门在文化科技融合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力争于 2022 年前,打造具有集聚效应和领先地位的网络视听产业链。
厦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旅游项目带动
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抓手,通过优化存量,引进增量,强化业态创新和项目落地,增强城市旅游核心吸引力。
●旅游产品升级
适应大众旅游时代多元化、个性化趋势,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吸引力。
●文旅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文旅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旅游与文化和合共生,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用文化丰富旅游内涵,用旅游传承文化影响。
●旅游推广创新
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模式,拓展旅游宣传推广平台,加大厦门城市形象宣传,吸引游客,促进消费。
●旅游环境优化
围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主客共享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游客旅游体验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厦门市会展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培育壮大会展主体,推动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建设提升会展设施,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
●强化会展带动功能,助推重点产业快速发展
●提升现有展会品质,扩大品牌展会影响
●拓展渠道整合资源,培育引进品牌展会
●加大会展宣传力度,提升会展城市形象
●加快智慧会展升级,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
●加强两岸会展交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会展招商功能,促进主体项目落地
“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意见》
深入挖掘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总体目标: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入挖掘厦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加快推进厦门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到2022年,力争文化产业营收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旅游收入达到2500元,年均增长15%左右。厦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主要任务: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建设区域文旅消费中心、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打造优质消费环境。
政策原文(下同)
《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
丰厚奖励补贴激励文化领域人才
厦门市将高薪引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入选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将有机会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工作补助。该办法丰厚的奖励补贴机制,健全的扶持保障政策,将进一步激励文化领域各类人才来厦、在厦施展才华,持续增强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
文化产业人才计划是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子计划,该计划将重点引进和培养的文化产业人才包括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文化产业优才三类,主要涵盖厦门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创意设计、影视娱乐、数字内容、新媒体、高端艺术品等文化产业核心门类。
入选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文化产业优才将分别获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工作补助。50%由用人单位发放至个人,另50%留存用人单位,主要用于人才科研项目启动,参加重要学术会议、论坛、研讨、艺术节、博览会等活动,出版专著、音像等。
管理期内,文化产业人才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经济效益,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人才可按规定申报享受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等。
对新引进的有特别突出业绩或重大影响力的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重点推荐申报市“双百”人才等项目。
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文化产业英才可按一定比例申办“金鹭英才卡”,并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会上还发布了2019版《厦门市文化产业杰出(引进)人才评价认定标准》。
《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符合条件人才最高可享500万元扶持
此次新政加大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建设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高层次人才类型包括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根据该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工作生活补助金、创业扶持政策、人才住房、“金鹭英才卡”、培训经费等。
入选的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最高可申请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同时享受厦门市人才安居政策、子女入园入学择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奖励、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培训补助等优惠政策。
拟来厦门市创办旅游企业并符合“双百计划”规定条件的旅游人才,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扶持政策。
柔性引进的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在厦服务满6个月后,最高可申请1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
《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
根据商演类型、规模和效益给予适当奖励
该办法针对依法设立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厦门市从事商业演出活动给予相应政策奖励。鼓励演出举办单位从事商业演出活动;鼓励演出举办单位通过降低票价等形式吸引观众观看商业演出,做大商业演出市场规模。对举办商业演出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商业演出类型、演出规模和演出效益给予适当财政奖励。在非专业演出场馆举办单场售票3000 人以上至1 万人的商业演唱会、音乐会,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1.8%奖励; 1 万人以上的商业演唱会、音乐会,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2.4%奖励。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对于引进展根据规模进行奖补
政策要点:自办展展位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厦门自办经贸类专业展会继续实行展位奖补,第1—3届项目每个标准展位补助600元,第4—6届项目每个标准展位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单个项目境内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有境外(含台港澳地区)企业参展的,每个标准展位补助1800元。单个项目境外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引进展规模奖补。对规模500个以上标准展位且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每增加50个标准展位且不少于1千平方米,补助金额相应增加1万元。单个项目规模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厦门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厦门影视产业发展开启加速度
厦门将力争在2025年成为新时代中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城市。《厦门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为厦门影视产业发展确定了五个重点目标——打造全国一流的影视拍摄基地、全国领先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全国前沿的影视产品交易平台、两岸影视产业合作交流试验区、国际知名的影视节展中心。《规划》还指明厦门影视产业发展现阶段的重点任务,拓展产业链条,围绕影视拍摄,不断向两端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影视剧本创作、后期制作、衍生品开发等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价值空间;驱动产业融合,大力推动影视产业与数字经济、旅游会展、时尚设计、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融合发展,不断衍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明晰产业布局,形成“一核、多基地、全域影城”产业布局。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是厦门市首个影视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规定》第一次提出“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第一次提出“打造国内一流的首映礼基地”和“支持电影发行”,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和“支持影视拍摄之城建设”,第一次提出“鼓励打造厦门影视服务出口基地”,通过诸多第一次显示了厦门发展影视产业的雄心与决心,为厦门影视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气象。“一个主体、两个重点领域、两个服务保障环节”是新政策的主要扶持内容。纵向看,覆盖了影视产业从最初的剧本创作到最终的作品发行全环节;横向看,囊括了影视产业发展的人才、场地、资金等各个方面。
【同步】
厦门市文物博物馆领域 央地战略合作有效深化
11月13日下午,作为厦门市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发展大会的配套,市文旅局与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市博物馆举行,这标志着厦门市文物博物馆领域系列央地战略合作的达成,厦门市文物博物馆领域央地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
此次签署了四个方面的多个文物博物馆领域战略合作和具体合作协议,包括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市文旅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市博物馆等五家博物馆签订的《文博文创馆线平台联合体合作协议》;中国文物报社和市博物馆、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签订的《瑞鼠吐宝——庚子新春鼠年生肖文物联展合作协议》;中国文物报社下属的北京国文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市博物馆签订的《关于厦门市博物馆文化资源开发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战略合作协议》。
近年来,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意见》要求,始终把加快文物合理利用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抓,高度重视与国家级文博单位的高位对接,央地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
2018年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的建立,使厦门成为故宫博物院在全国第一个设置实体馆舍,开展文物展览活动的合作城市。与此同时,市文旅局持续加强与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沟通联系,在盘活博物馆独特的文化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机制,为博物馆提供专业运营服务,推动市博物馆在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开放服务、文创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以及加强文物资源跨馆合作交流等许多事项上达成充分共识。随着此次系列合作协议的签订,厦门市文物博物工作与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合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签约各方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优化服务、积极对接,合力打造央地文博事业发展“共同体”,共同推进厦门市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厦门城市文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