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首批入选
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
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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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厦门制定了
(以下简称“《办法》”)
《通知》强调,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的服务业发展资金。明确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专班各单位职责。
《通知》明确支持范围。从《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引用的五个方向均予以支持,并结合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出重点扶持项目方向,引导厦门市企业专项对点建设,加快建设厦门市具有特色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形成一批示范性重点项目。
《通知》明确扶持方式和标准。一是明确统一采取财政补助的资金扶持方式,但对于重大项目,保留采取其他扶持方式的可能性。二是根据厦门市实际,对不同方向项目制订了不同的扶持比例。三是经与商务部、兄弟城市多次交流研讨,明确投资额的核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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