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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用地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要求,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切实做到积极帮助用地企业共度疫情难关,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一)免收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用地租金

对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用地复工复产,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给予免收租金至2022年6月30日。

(二)免收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房产租金

对临时利用市级储备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给予免收租金至2022年6月30日。

二、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时限

(三)容缺办理审批手续

企业因复工复产需要提前动工建设的,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事项,先予受理审批,待领取结果前补充完整即可。

(四)压缩审批时限

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即来即办;确需审批的,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50%。

三、助力企业融资、提升登记便利度

(五)全程在线办理抵押登记

开通“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绿色服务通道,本市及市域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开通“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外地企业办理抵押登记可联系已开通权限的抵押权人,以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办理,实现企业抵押登记全程在线办理,即时办结。

(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本市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告登记、分户登记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即时办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