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端养老概念进行设定。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在岛外选址五个地块用于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宗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左右,土地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高端养老服务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单个项目养老服务床位不少于800张,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养老产业项目准入资格,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查,并出具《符合产业项目准入审查确认书》。审批登记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和养老设施投资实力,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和分割出租,不得“以租代售”,不得改变养老服务性质及服务设施用途。
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打造综合型养老社区、医养结合型护养中心,发展健康养老、生态养老、旅居养老等养老模式,满足有经济能力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发展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产业,高端养老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每年力争推出2-3块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项目模式参与投资养老服务工程包建设。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监管。开展医养结合工程、精神关爱工程、智慧养老工程、养老产业培育工程等。
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到岛外举办代表国内外领先医疗技术水平的高端医疗机构。申办者投资规模必须按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达到相应标准。社会资本办医建设用地按医疗卫生用地管理,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按市场规则采用招拍挂等方式供应土地,取得用地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申办者应同时提供包含:办医条件、退出机制等内容组成的书面承诺,并签订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