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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

时间:2024-04-19

一、基本概况

2010年国务院批准在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2011年3月建设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被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成为国家战略。在厦门市“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明确打造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接“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及汇集企业集团总部和投资中心、研发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等的东南沿海重要的总部经济集聚地。

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发挥对台先行先试作用的重要窗口,也是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打造两岸交流窗口城市、实施大海湾城市战略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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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区定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厦门市在厦门本岛东部规划了22.8平方公里的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作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具体空间载体,东至环岛路,南到会展中心,西临云顶路,北至五缘湾,横跨思明和湖里两个行政区。

片区以金融业、总部办公、高端服务业、会展文旅为核心功能,着力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金融集聚区、高端商务办公区和岛内东部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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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间布局

片区规划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带、五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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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五通高端商务区

五通高端商务区,由一期(A组团)、二期(核心启动区)、三期组成,已有通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总部、厦门航空总部、国贸集团总部、金圆集团总部、厦门银行总部、厦门国际银行总部、厦门农商银行总部、英蓝集团区域总部、赣州银行区域总部、中乔体育总部等入驻,知名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聚效应凸显。

两带:金融及高端商务办公带、环岛滨海旅游带

金融及高端商务办公带:前埔会展组团、观音山商务组团、五通高端商务区、五缘湾商务营运中心自南向北沿环岛路展开,串联成一条景色怡人的一线海景商务办公带。

环岛滨海旅游带:本岛东部海岸线形成一条带状旅游、休闲功能区,为片区及厦门提供旅游、观光、休闲配套服务。已建成项目有海峡旅游服务中心、厦金—五通码头、观音山滨海旅游区、灯塔公园等旅游休闲项目。目前,环岛滨海旅游带已成为厦门市观光旅游的“黄金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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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团:

前埔会展组团:总面积约2.7平方公里,建设成聚集金融企业、监管机构、现代会展业于一体的高端金融商务区。

观音山商务组团: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建设成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企业总部聚集区。

软件园组团: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主导规划功能为软件信息产业,重点布局软件研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动漫设计、金融科技等板块。

五缘湾大健康组团: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导规划功能为旅游文化、医疗健康、体育休闲等大健康产业。

湖边生态居住组团:总面积3.7平方公里,其中水面面积为1.03平方公里,定位为以高尚生态居住为主,商业、办公相辅的城市综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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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片区特色与建设成果

(一)金融聚集区

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金融产业聚集,金融政策优厚,两岸特色显著。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金圆集团、厦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农商银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兴业证券、出口信用保险、新华保险、厦门国际信托、厦门创投、全国“信易贷”平台、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瑞达期货、中金资本、红杉时尚科技基金、高瓴瑞祺基金、白鸽在线以及两岸合资的金圆统一证券、金美信消费金融、圆信永丰基金、君龙人寿、富邦财险等金融管理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和平台纷纷入驻。片区内的古地石基金小镇、波特曼基金聚集区、厦门金融科技产业园已成为厦门特色金融招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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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地石基金小镇

古地石基金小镇位于厦门航空古地石广场,是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厦门自贸委和湖里区政府联合打造的厦门市第一个市级基金小镇,是厦门唯一具有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扶持政策叠加效应的基金聚集地。园区整体占地约23000平米,地处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核心地段,交通便捷,配套完善,拥有贴合基金行业需求的公共商务服务空间,入驻的基金企业可享受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租金补贴、所得税优惠、风险补助等一揽子扶持措施。截至2023年12月,基金管理人38家,管理规模3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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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波特曼基金集聚区

波特曼基金集聚区位于厦门会展北CBD核心区的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是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思明区政府联合打造的厦门市私募投资基金园区载体,园区地处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核心地段,交通便捷,配套完善,拥有贴合基金行业需求的公共商务服务空间,入驻的基金企业可享受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租金补贴、所得税优惠、风险补助等一揽子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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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科技产业园

金融科技产业园是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思明区政府共同打造,促进厦门市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特色金融科技产业示范园,现有思明设计中心、华鑫嘉盛、瑞达国际、特房波特曼、万科创想五个楼宇。产业园聚焦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前沿领域,计划引进境内外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形成具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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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端商务办公区

除金融产业外,片区还汇聚各大企业总部,打造专业楼宇、特色楼宇,引导总部经济、新经济等集聚发展。

已入驻企业: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厦门航空、建发集团、国贸集团、信息集团、路桥集团、安居集团、紫金矿业、安踏、柒牌、中乔体育、匹克、七匹狼、鸿星尔克、九牧、特步、九牧王、戴尔、美图、国投智能、四三九九、吉比特、美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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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岛内东部新城区

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生态环境优美,交通设施便利,生活配套完善,是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新都市中心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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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域配套优势

(1)生态环境优美

片区面朝大海,七成以上商务办公区域能共享一线优美海景,拥有厦门岛内最大湿地公园五缘湾湿地公园、最大湾区五缘湾以及灯塔公园、高林公园等众多休闲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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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便利

片区内云顶北路、金山路、环岛干道、环岛路与五缘湾道、仙岳路、金钟路、吕岭路构成了“四纵四横”的骨干道路网络;翔安隧道、翔安大桥提供了便捷的进出岛通道;地铁2号线贯穿南北,拟建5号线连接东西;在建的第三东通道直通翔安机场(在建),厦金(小三通)码头通途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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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才资源

毗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金融、会计、财政、统计等各类专业在国内居重要地位,为产业发展源源不断输送人才。片区已建成一批金融人才租赁公寓,同时将推出大量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公寓,为金融人才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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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配套

“十米见绿地,百米进商业,千米享配套”。片区拥有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弘爱医院、弘爱妇产医院、厦门心脏中心、厦门眼科中心、厦门口腔医院等高端医疗资源;厦门高新学校、厦门市音乐学校、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观音山音乐学校、厦门一中湖里分校(在建)、厦门国贸高级实验中学(在建)等众多教育资源;澳网城、帆船俱乐部、游艇码头、规划建设的五缘体育公园等体育休闲资源;万达广场、宝龙一城、奥特莱斯等商业配套资源;以及香格里拉、洲际、七尚、逸林希尔顿、五通佰翔、费尔蒙和圣元瑞吉等10多家高端酒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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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商方向

片区以金融业、总部办公、高端服务业、会展文旅为主要招商方向。

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指挥部一直坚持抓招商促发展,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强化全员招商,着力招大引强,做好招商靠前服务。2023年,片区新增招商落地项目10个,新增投资额84.2亿元,较2022年增长48.52亿元,新增到资额11.7亿元,项目落地率91.67%,项目投资完成率137.22%。落地重点项目主要有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总部区项目、国际商务核心区A1地块项目、中乔体育总部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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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支持

片区具有市级政策+片区专项政策双重政策优惠,在总部企业用地、金融业、人才政策、信息产业、旅游会展等各方面享受厦门市政策优惠的同时,在基金小镇股权投资类企业、金融科技产业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等方面可享受片区专项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摘要)(厦府〔2019〕280号

金融机构总部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2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2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800万元;

5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1200万元;

达到10亿元(含)的,奖励2000万元;

超过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200万元奖励。

对本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域外金融机构,且重组后的金融机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迁入本市的,根据金融机构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并购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并购交易金额在10亿元(含)-3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

30亿元(含)~5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5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对金融专业公司、区域分支机构资金专营机构等同样有政策支持。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基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财商〔2022〕16号

一、汇聚产业

(一)强化基金招引实体经济成效。在未来2-3年内,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链群,设立若干支招商专项基金,与头部基金管理机构合作,“以投带招”引进实体项目落地。根据不同培育对象,增设先进制造业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通过资本招商引导优质项目落地。

(二)发挥科创引导基金培育未来产业功能。为高水平集聚创新资源,鼓励“投早、投小、投本地、投科技”,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培育我市未来产业,科创引导基金对参股基金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我市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可提高至50%,并实行差异化考核和激励机制,参股基金应按照科创引导基金相关制度完成约定返投金额。

(三)支持国有企业设立基金服务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国企战略发展基金按照“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优惠政策+产业基金”模式参股设立基金,各参股基金应围绕主导国企的产业发展布局进行投资,加大对我市战略新兴产业返投贡献,促进园区优势产业聚集。

支持有竞争优势的市属国有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沿产业链的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做强做优做大产业链规模和生态圈。对投向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且承诺按市引导基金要求完成返投的产业并购基金,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

(四)推动建立“链主+基金”招商模式。鼓励市、区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契合的上市公司、入选我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名单的龙头企业合作设立基金,开展投行化、专业化招商,结合链主企业资金、信息和销售链优势及基金管理机构资本运营能力,引进补链强链延链的实体项目。对链主企业牵头设立的基金,我市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

二、汇聚资本

(五)鼓励通过基金引入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体系内的投资机构迁入或在厦新设,对其注册地及基金托管户均在厦门的新设基金,且主投领域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的,可按“一事一议”支持政策按程序报批,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

(六)鼓励通过基金引入境外资金。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在我市设立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资基金。对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参股基金的管理机构在厦设立QFLP基金,由此新增的地方税收贡献,可计入该参股基金的返投金额。

(七)畅通基金服务体系,建立基金全周期服务体系。搭建市、区招商联动和基金会商机制,统筹调配各区要素资源,对基金在厦展业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持续提升对基金“募投管退”全周期的扶持能力,支持基金招商项目落地。

三、汇聚效益

(八)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招商考核和激励。对在厦经济贡献达到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出资额的2倍、2.5倍和3倍的参股基金,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对应将可获得的超额收益中20%、40%、60%的部分让渡给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参股基金引入的招商项目,发生实际经营且在厦经济贡献不低于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对该项目实际出资额的,可按照参股基金对该项目投资或增资金额的2倍计入该基金返投金额。

(九)完善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参股基金考核结果运用。对于3年以内完成约定返投金额的参股基金,可按以下条件回购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份额,其中3年以内(含3年)回购的,可按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原始投资额与股权转让时人民银行公布同期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回购;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回购的,可按原始投资额与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之和回购;超过5年,按同股同权执行。

四、汇聚人才

(十)支持各类对厦贡献突出者参评金融人才。支持招商贡献突出的基金管理团队人员(需在本市股权投资类企业任职)参评金融人才计划,在评审中根据对厦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加分,对经认定的金融人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十一)鼓励各类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我市招商工作。对引荐厦门市域外的投资者来厦投资并最终促成项目落户的基金管理团队,按我市招商引荐人政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摘要)(厦府办〔2019〕87号

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

奖励标准:对现有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100万元;

对引进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200万元。

每家单位5年内可推荐申报1人;如已认定人才任期未满且离职的,该单位可在其离职后,另行推荐申报1人。

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

奖励标准:对引进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160万元;

对现有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

每家单位每年可推荐申报1人。

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 

奖励标准:对现有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40万元;

对引进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

根据规模、税收等情况,每家单位每年可推荐申报1-3人。

柔性引才 

奖励标准:对柔性引进的金融人才服务时间半年以上的,按照在本市工作时间以及实际贡献、薪资待遇等按照个人薪酬总额15%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台湾人才 

对担任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的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且年薪达到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台湾金融人才,每年给予8万元补助。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20〕12号

申请用地的总部机构或区域总部承诺在竞得土地后最迟第3年起,不少于10年每年在厦实际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不低于8000万元。

符合要求的总部机构或区城总部,可以申请通过招拍挂取得总部项目用地,总部项目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

承诺取得房屋产权之日起十年内自持比例不得低于70%,不得改变用途,另外30%在达到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相关要求后方可销售。承诺在本市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可申请增加5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总部企业购买办公用房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服务〔2023〕332号)

可享受奖励企业的资格条件由综合开发项目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经市政府认定的综合开发项目内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7年评价期内企业在厦地方经济贡献强度达到1200元/平方米/年(岛外达到600元/平方米/年)且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到3600万元(岛外达到1800万元),可申请奖励。

单独购买整栋办公用房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自持比例应不低于70%;其他情形均应全自持;办公用房自持部分应持有满7年方可转让。

可按不超过企业当年在厦地方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所购办公用房面积/3万平方米X 40%,最高不超过40%)给予奖励。

●厦门自贸区基金小镇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厦湖府规〔2020〕3号)

落户奖励: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

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奖励40万;

实缴注册资本≥1亿,奖励80万;

实缴注册资本≥5亿,奖励150万;

实缴注册资本≥10亿,奖励300万;

实缴注册资本≥20亿,奖励500万。

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

实际募集资金≥5000万,奖励20万;

实际募集资金≥1亿,奖励50万;

实际募集资金≥5亿,奖励100万;

实际募集资金≥10亿,奖励150万;

实际募集资金≥20亿,奖励300万;

实际募集资金≥30亿,奖励500万。

经营奖励:

①对本市实体企业股权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投资本市企业金额的1%对其委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经营管理企业给予奖励,经营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②在存续期内按其股权转让收益 (含股权转让收益和管理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分成)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

租金补贴: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给予一定面积的免租金扶持。

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认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企业可参照享受上述租金补助。

风险补助:

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 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给 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额为2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企业申请风险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人才奖励:

对基金小镇内的高管及骨干员工,年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以上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奖励。其中,年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8万(含)以内的部分,按50%给予奖励; 8万-25万,75%奖励; 25万元以上,9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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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人民政府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湖府规〔2021〕1号

租金补助

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亿元(含)以下的,给予30平方米租金补助;1亿元至5亿元(含)的,给予50平方米租金补助;5亿元至10亿元(含)的,给予100平方米租金补助;10亿元至30亿元(含)的,给予150平方米租金补助;30亿元以上的,给予200平方米租金补助。

经营奖励

实际募集资金规模1亿元(含)以下的、1亿元至5亿元(含)的、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两区地方留成部分50%、60%、80%的奖励。

人才奖励

年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8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50%给予奖励;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按75%给予奖励;2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