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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1-10-25

10月24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了厦门市前三季度居民人均收入“成绩单”。抽样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69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9%,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比2019年前三季度名义增长16.6%,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

前三季度,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6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1.6%,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从收入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37306元,名义同比增长10.4%;经营净收入3956元,名义同比增长14.4%;财产净收入7243元,名义同比增长16.7%;转移净收入4057元,名义同比增长11.2%。

前三季度,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4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4.9%,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从收入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15748元,名义同比增长10%;经营净收入6034元,名义同比增长22.6%;财产净收入1304元,名义同比增长21.4%;转移净收入1954元,名义同比增长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