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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厦门破产法庭挂牌成立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0-08-19

  8月18日,厦门破产法庭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为法庭揭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通过视频对厦门破产法庭成立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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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记者 郑晓东 摄

  厦门破产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其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厦门市辖区内所有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专业人士认为,厦门破产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市场危困主体、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整合利用市场资源的功能和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更好服务“六稳”“六保”任务,助力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办理破产是城市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把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厦门法院主动融入大局、积极作为,在全国率先开展破产审判方式改革试点,较早实行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破产审判能力水平,为破产法庭成立打下坚实基础。破产法庭成立后,在进一步创新破产审判方式和体制机制、规范破产审判管理等方面被寄予厚望。

  厦门破产法庭是福建省第一家破产法庭。吴偕林在出席活动时要求,厦门破产法庭要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挽留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助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要立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要求,树立国际视野,强化战略眼光,坚持创新引领,紧密联系厦门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打造一流破产审判新高地。

  借破产法庭成立之机,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破产法庭建设与营商环境提升研讨会,专家、学者与法律人士就破产法庭建设对城市营商环境提升的意义与作用展开研讨。厦门大学法学院与厦门破产法庭签订协议,将共同建设厦门国际破产法研究中心。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编办有关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等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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